千万不要在纽约买房。
在纽约,开发商、物业、银行、房客的权力都比房东还大。
开发商坑买家、坑EB-5投资人;
房价跌了,想像国内一样拉横幅维权?不存在的。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串通一气年年涨管理费,业主根本没有还价余地。
银行催你还贷的频率,比你对象主动给你报备的次数还多。
最傻逼的还是出租限制。
Airbnb完全不让做。
房客不交房租也也能合法赖着几个月不走,房东还得花大量时间和律师费走驱逐程序,但银行催收的账单一天也不会停。
之前G哥把房子租给几个留学生,合同签了一年。结果刚毕业就直接毁约,欠了好几个月房租,人也联系不上。
从那以后,G哥只接受整年租金预付。
结果现在纽约法律又规定,房东不能要求租客预付超过一个月房租。
最后没办法,只能把合同写成:
第一个月房租7万美元,后十一个月免费。
在纽约,房东就是待宰的羔羊。现在
@NYCMayor 又要对$1m以上的房东开征附加费。
这到底是自由经济,还是计划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