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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oNews:CLARITY BILL ADVANCES THROUGH BANKING COMMITTEE ON BIPARTISAN VOTE Source: Velo VeloNews:两党投票通过银行委员会,澄清法案获得通过 ———————————— 2026-05-15 00: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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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ance EN: Binance Introduces the 2nd Batch of Vote to List Campaign 币安重要公告: 币安开启第二轮投票上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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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人权理事会人道决议表决中提出弱化“人权捍卫者”措辞 🇨🇳 2026年7月7日,人权理事会(Human Rights Council)第62届会议第33次会议以协商一致(without a vote)方式通过关于“促进、保护和尊重妇女和女童在人道主义处境中充分享有人权”的决议草案(A/HRC/61/L.21/Rev.1),由乌拉圭、哥伦比亚、斐济、格鲁吉亚、日本、塞拉利昂和瑞典共同提交。 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朱悦江南在发言中表示,当前全球人道局势严峻,武装冲突造成大量伤亡和流离失所,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进一步加剧了受影响人群的生存危机,并对提案方部分采纳中方意见表示赞赏,宣布加入协商一致。 中方同时提出两点主张:一是决议应恪守现行适用的人道主义框架,避免过度扩展国际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IHL)的适用条件,数据收集与分析应充分尊重接受国主权,遵循不干涉内政原则;二是决议应尽量体现国际共识,减少使用“人权捍卫者”(human rights defenders)和“基于人权的方法”(human rights-based approach)等中方视为存在争议的措辞。 这一诉求延续了中国近年在人权理事会审议各类决议时的一贯立场——反复要求淡化“人权捍卫者”“基于人权的方法”等表述,强调国家主权与不干涉原则优先于个体权利保护框架。尽管中方提出上述保留,该决议最终仍以原措辞协商一致通过,未作相应删改。 参考来源: UN Web TV — 33rd Meeting, 62nd Session of Human Rights Council (7 July 2026) 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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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C62 中国:表达自由决议应平衡权利与义务,少用一些具有争议性、尚未形成共识的表述 🇨🇳🇺🇳 2026年7月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2届会议以协商一致方式(adopted without a vote)通过《意见与表达自由》决议草案 A/HRC/62/L.12/Rev.1。该草案由加拿大、巴西、斐济、纳米比亚、荷兰王国、瑞典等国共同提出,聚焦意见与表达自由相关保护议题。 该决议属于人权理事会围绕《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长期讨论的一部分。由于决议正式文本尚未公开,具体新增内容仍需等待联合国文件系统发布。 在决议通过前,中国代表作解释性发言。中方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民众言论自由,依法尊重并保障公民持不同意见的权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作用。” 同时,中方表示:“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益。这是中国宪法中的明确规定,也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文书的精神。” 针对决议文本,中方强调两点:“一是权利义务为一体两面。只谈权利,不谈义务,将面临滥权的风险。决议案文可以更加平衡,少用一些具有争议性、尚未形成共识的表述。” 中方还表示:“二是决议有关段落绝对不能被视为直接或间接扩大任何现有机制授权。这是中方参加协商一致的基本前提。” 最终,中国未阻止该决议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中方在发言结尾表示:“中方赞赏提案国吸收中方所提的建议,愿克服困难参加 L.12 号决议草案的协商一致。” 参考来源: 中国代表关于 A/HRC/62/L.12/Rev.1《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的发言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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