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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fu _/
@leifuchen
参加 August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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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T 这个条款在 7 月初和 etherfi 的对线中引起过轩然大波,最初确实只有转入虚拟资产按"出售给 KAST"处理;转入即所有权转移,App 里的记账条目是一笔可执行的债权,不构成账户余额、存款或储值。 但风波之后,KAST 对条款进行了增补,明确了用户对未花掉的余额有明确的赎回和提现权,随时可以提,但要走 KAST 的常规提现流程,通过合规和反欺诈审查,达到最低提现额,提现时另扣手续费。已经花掉或已结算的部分,KAST 的付款义务和这项权利同时消灭。 如果大家细究条款的话,还有很多内容非常有意思,比如条款中还有: 1. 公司破产清算时用户不受当地消费者法保护。 2. 公司在本协议下的总责任上限为 500 美元,适用塞舌尔法,争议走新加坡 SIAC 仲裁(这意味这律师费用远超 500 美元)。 目前的 U 卡主流是两种 1. 自托管:私钥在用户,平台动不了。这种模式下用户的资产在钱包中,只在支付那一刹那转出。这种模式下用户资产不会受发卡人破产影响。比如最近的 Ready 卡,发卡人 Kulipa 资不抵债停止运营,但是用户资产在钱包中可以自行转出。 2. 托管:私钥在平台,所有权和受益权在用户,资产隔离。一般交易所的卡都是这种,比如 Coinbase 的条款中 明确说明钱包里持有的资产不是 Coinbase 的财产,不受 Coinbase 债权人的追索。协议还进一步写明 Coinbase 不能在这些资产上设定担保权益,不得出售、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除非用户指示或法院强制。 KAST 模式和上面两者不同,它更接近于 Celsius 的理财账户(这家是真的破产了,所以有判例),即用户资产在平台指定的托管方,所有权在平台,不隔离,平台破产时,这些资产算破产财产,结合上面讲过的条款 KAST 对用户的责任上限为 500 美元。 最后还想吐槽 KAST 的一条是它的汇损还挺大,@0xVishnya 老哥做过3 次 U 卡汇损对比,KAST 每次都垫底,所以对于非美元用户算不上太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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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不少 KOL 也在分享 KAST 加密卡,但还是希望大家都能研究得更细致一些。就算是我自己,也难免会有遗漏,或者没及时关注到最新更新的条款。 📌泥伏雷补充一条最新了解的信息,很重要!!! KAST 服务条款明确写着:用户把稳定币/加密货币充值进去 = 直接“出售”给平台,资产所有权立刻转移给 KAST。 App 里显示的余额只是对方欠你的一笔支付义务(欠条),不是你的存款,也不受任何保险保护。 正常能提能花,但一旦出问题,你只是普通债权人。 用之前一定要自己看清条款。 KAST 服务条款原文写得很清楚:“While transferring Virtual Assets (such as cryptocurrencies or stablecoins) into KAST is treated as a sale to KAST… any remittance of Virtual Assets to KAST constitutes a transfer of ownership of such assets to KAST… this ledger entry represents a defined, enforceable debt claim against KAST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 account balance, a deposit, or stored fiat monetary value.” 任何加密支付卡都不是传统银行卡,大家一定要随用随充,余额 丢了也无所谓。 #KAST# #U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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