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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作协副主席、《人民文学》主编李敬泽:“浅浅显然已经为成为一个诗人做了充分准备,她熟悉那些外国诗人——现代诗的神祇们,她熟悉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她的口音里有本能的古意。”“浅浅的词语和句子——那是好的……或者说,仅仅因为一朵花开一声鸟鸣,她就拥有或失去了江山。”北师大文学院教授张清华:“浅浅诗歌里面的诗意是自然的绽放,来源于本身的素养、修为,她把自然看作是生命本身的投射,因而她的诗里能读到很多禅意。”《当代》杂志主编孔令燕:“她从生活细节入手,有着朝圣者般的细腻与真诚,在古典美学与现代生活的夹缝中,找到某种黠慧的表达方式,并以自然和平等的审度,达到了一种新境界,一种自然和健康的爱欲观。”西北大学文学院副院长陈晓辉:“孔子曾将人分为‘生而知之者’和‘学而知之者’,约翰·斯图尔特·米尔进而将诗人分为‘天成的’诗人和‘炼就的’诗人。贾浅浅可能就属于‘生而知之者’,注定是‘天成的’诗人,甫一出道,就像一只轻盈的百灵,用婉转嘹亮的歌声恣情肆意地吟诵着对自然和人世的思考与情怀,不但在向来以小说见长的陕西文坛特别突出,甚至在全国也赢获了不俗的口碑。”著名诗人西川:“贾浅浅仿佛有两百根感知世界的手指,对生活的感知细腻又丰富,诗歌里的幽默感独一无二、极其难得,没有天生的顶级诗才,绝对写不出这样的作品。她的创作对当代新诗有着开创性意义。”北师大教授、著名诗人欧阳江河:“其诗歌泛着灵性,且是万物有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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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着粉霞旗袍,头顶牡丹簪花,坐于故宫对岸,品人间至味。这一刻,烟火与皇家,完美交融。敢问诸位看官,可愿与本格格一同,穿越在这故宫盛世?🥹#故宫# #四季民福# #宫廷格格# #汉服美食# #北京烤鸭# #中国风# #旗袍# #紫禁城打卡# #古典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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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着唐制齐胸汉服翩然起舞,身姿灵动飘逸。这般婉转雅致的东方美学,也终于明白古代人偏爱勾栏听曲、沉醉乐舞的原因。 #唐制汉服# #古典舞# #国风古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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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分析: 使用这张照片创建奢华风格分析板。 奢侈时尚杂志美学(迪奥/拉夫·劳伦风格)、纯米色/象牙背景、暖色调、柔和漫射光、超逼真照片质量、协调打光、优雅简洁线条、网格设计。 主图(中部):突出自然美(同一身份、柔顺肌肤、微光、逼真质地)。 风格类别(上部分):展示不同流行风格的造型转变: 经典优雅、宁静奢华、波西米亚风、迷人优雅、极简风、古典风、浪漫风、女性优雅、街头风、运动风、随性风、正式风、大胆风、摇滚风、现代/先锋、温柔/迷人。 每套造型:完整套装+协调搭配。 你的风格(侧面板):仅简短关键词、自信、最佳风格(突出)。 不太适合风格:展示不符合你特征或气质的风格。 衣服色板:最佳颜色、避免、展示视觉样本。 剪裁指南:最佳剪裁(如:修身、流畅、定型、长款)。 基础单品(各风格):审视基础服装单品(西装、连衣裙、牛仔、皮革、丝绸等)。 '你的风格'(穿搭对照表):多套完整造型融合衣服+搭配+个性。 配饰:简洁优雅选择、金色珠宝、腰带、太阳镜、包包、高跟鞋。 优雅贴士:仅简短清晰吸引人的要点。 基础衣柜:协调套装、上衣+下装+鞋+包,每件适合特定风格。 整体风格身份(最后部分):确定最强美学组合。 总体氛围:奢华、现代优雅、简洁、抱负、时尚杂志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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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懂了什么叫“刚柔并济”。国风薄纱的仙气,改良旗袍的韵味,配上高难度的钢管舞动作,这个视觉张力真的绝了。 现在的 AI 已经把中国传统美学和现代力量感研究得这么透彻了吗? 这个身材线条和舞蹈定格瞬间,屏幕前的你被哪一张秒到了? 第一张(仙气飘逸)还是第二张(古典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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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讲当下流行的:趣味稚拙风!! 趣味稚拙风,不是幼稚风。 幼稚风追求可爱,趣味稚拙风追求可爱的失控。它看起来像没画完、没贴正、没弄明白,实际是一种非常有意识的视觉策略:故意保留笨拙痕迹,让画面从标准美学里逃出来。 精致妆容讲究对称、干净、修饰。稚拙风偏偏要破坏这些秩序。眼影可以不均匀,口红可以越界,腮红可以像手指直接拍上去,脸上允许出现涂鸦、贴纸、小花、爱心、十字、星星、奇怪线条。 这个风格的文化底色,和儿童涂鸦、手工拼贴、低保真影像、Zine 文化、朋克 DIY、Art Brut 都有关系。它反对高度工业化的漂亮,喜欢廉价材料的直接感。塑料贴纸、纸板道具、蜡笔线条、歪掉的装饰、粗糙手工边缘,全部可以成为画面资产。 它的美学逻辑很明确:专业地制造不专业。 这句话很关键。趣味稚拙风不是随便乱画。真正成立的画面,一定有隐形秩序。色彩要有主调,符号要反复出现,妆面要有视觉重心,道具要参与叙事,表情要压住荒诞感。乱得太平均,就是灾难现场。乱得有节奏,才是风格。 趣味稚拙风尤其适合和强符号体系发生碰撞。 宗教服饰、制服、古典肖像、贵族礼服、偶像妆造,这些东西原本带有权威感、秩序感、仪式感。稚拙风一加入,画面立刻开始漏气。神圣变得像手工课,严肃开始长出塑料眼睛,庄重被儿童贴纸偷袭。高级感没有消失,只是被调成了“有点不正常”的频道。 这类反差很迷人。 因为它不是简单卖萌,而是在拆解“什么才算漂亮”。传统审美要求完成度,稚拙风强调过程感。传统妆容隐藏痕迹,稚拙风展示痕迹。传统影像追求完美表情,稚拙风偏爱眨眼、发呆、错愕、嘴角失控、眼神游离。人不再像一件被修好的商品,更像一个正在玩、正在试、正在犯错的活物。 妆容是趣味稚拙风的第一语言。 重点不在浓,而在“不完整成妆”。半边眼影、晕开的唇釉、过量腮红、幼稚图案、脸上的手绘符号,都在制造一种“还没结束”的状态。观众会下意识补全画面,于是图像有了时间感。它不像完成品,更像一场刚被打断的化妆游戏。 道具是第二语言。 稚拙风道具不需要昂贵,甚至越像临时做的越有味道。纸、胶带、珠子、贴纸、玩具、粗糙手作,都比精修道具更有效。它们带着人手的笨拙温度,也带着一点荒唐。美学里最怕“太会了”,太会就油。稚拙风要保留一点不会,一点没对齐,一点“我也不知道但它很好笑”。 摄影语言也不能太端。 CCD、直闪、鱼眼、近距离压迫、俯拍、仰拍、低清噪点、闪光造成的皮肤油亮,都很适合这个风格。它需要一种“被突然拍到”的冲击力。太柔、太仙、太商业,稚拙感会被磨平。直闪像审讯灯,贴纸、亮片、唇釉、脸上的涂鸦都会被硬生生打出来。好,荒诞终于有证据了。 趣味稚拙风的核心审美可以概括成几个词: 未完成、反精致、手工痕迹、儿童化符号、低保真影像、怪诞幽默、受控失误。 它不是降低审美门槛,而是换了一套审美规则。精致美学问:“哪里还不够完美?” 稚拙风问:“哪里还不够好笑、不够怪、不够像人干的?” 创作时最容易翻车的地方,是把稚拙理解成“随便”。乱涂一脸不等于风格,贴满东西也不等于有趣。画面必须有一个清楚的支点:可能是颜色,可能是符号,可能是表情,可能是某个强文化元素。支点立住,其他部分才可以发疯。 高级的趣味稚拙风,往往有一种很奇怪的平衡: 脸是乱的,构图是稳的。 道具是幼稚的,气质是冷的。 表情是荒唐的,审美是清醒的。 看起来不太会,其实非常会。 这也是它适合当代影像创作的原因。 现在的漂亮图太多了,干净、无瑕、对称、精修,刷过去三秒就忘。趣味稚拙风有记忆点。它允许人物不完美,允许妆面出错,允许道具廉价,允许表情不讨好。它把“笨”变成视觉个性,把“坏掉一点”变成图像张力。 说白了,趣味稚拙风不是把人拍得更美。 它是把美这件事,搞得更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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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客>:“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奥德赛》,把众神剪进了废片里”(有些微剧透) 作者:Richard Brody 最有可能喜欢克里斯托弗·诺兰新版<奥德赛>的,或许恰恰是那些没有读过荷马原著的观众。原因并不只是电影删掉了大量内容——任何篇幅较长的文学作品被搬上银幕,都免不了删减和压缩——而是因为影片中存在一个更加根本、无处不在的缺失:众神。 在荷马史诗中,故事的第一幕发生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宫殿里。众神召开会议,争论奥德修斯的命运。而在诺兰的电影里,人们会提起神,却看不到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明辩论。事实上,古希腊诸神中真正现身的只有雅典娜,由赞达亚饰演。她只是偶尔出现,注视并守护着故事的发展。 诺兰呈现的,是一场完全属于人类的戏剧。 影片开场时,曾在特洛伊战争中率领希腊军队作战的奥德修斯,由马特·达蒙饰演,已经离开故乡伊塔卡大约二十年:十年征战,之后又漂泊了十年。他迟迟无法归乡,一路上遭遇了无数诱惑和阻碍,从卡吕普索的勾引,到食人独眼巨人的暴怒。 与此同时,他的妻子潘妮洛普——由安妮·海瑟薇饰演——正在抵挡几十名伊塔卡贵族男子的追求。这些人逼迫她从中挑选一人再婚,一边等待她作出决定,一边住在王宫里大吃大喝,挥霍王室储存的粮食和美酒。 奥德修斯出征时,他的儿子忒勒马科斯还只是个婴儿。如今,由汤姆·赫兰德饰演的忒勒马科斯已经长大成人,一心想把这些求婚者赶出家门。这是一条最古老、最典型的成长故事线。最终,当奥德修斯设法回到故乡后,父子二人联手对付这些试图篡夺家业的人。 当故事以这种方式讲述,将神明干预压缩到最低限度后,它依然是一场令人兴奋的冒险,其中充满激情、恐惧、温情和奇观。但它失去了阅读荷马时那种独特的震撼:现代人的思想,与青铜时代人的精神世界之间,存在着一道巨大的鸿沟。 荷马描绘的是一个陌生而令人不安的世界。人类的生存始终受制于神明的商议与反复无常,而这些神明也有自己的欲望、动机和算计。诺兰切断了自然世界与超自然世界之间原本连贯的联系,也因此舍弃了许多真正让荷马时代显得如此不同的东西,其中包括无处不在的神圣气息,以及与之相伴的独特道德体系。 我原本很好奇,诺兰会如何处理故事中其他带有远古色彩的部分,比如暴力与宗教仪式:动物献祭时鲜血喷涌的场面;怪物在受害者凄厉惨叫中将人活活吞食的超自然暴怒;砍掉手掌和生殖器;对酷刑的依赖;以及人们从残忍复仇中获得的强烈满足感。 他又会如何表现荷马世界中那种极度外放的情绪?比如人们会因为痛苦而撕裂自己的衣服,或者像艾米莉·威尔逊在2017年出版的<奥德赛>译本中所写的那样,奥德修斯“放声痛哭,在悲伤中翻滚”。 还有那些色彩斑斓的幻想场景。例如在第一卷中,雅典娜与忒勒马科斯告别时,“像一只鸟一样飞走,穿过烟雾升入空中”,从而显露出自己的神性。 但诺兰并没有试图把观众带进古希腊人的精神世界。他选择了一种经过精简、几乎接近自然主义的处理方式,将一切驯化、节制,并削去锋芒。 影片中的暴力大多被拍成了缺乏具体质感的普通动作场面。快速剪辑的战斗,只是隐约暗示人物死得十分惨烈;献祭场面只短暂出现,而且干净得如同外科手术;复仇既没有多少鲜血,也缺少恐怖感,执行起来极为克制;泪水带着煽情片式的精确,从人物的一侧脸颊缓缓落下;悲痛则通过现代军人式的沉默和隐忍来表达。 尽管诺兰的创作构想迎合观众,而且带有明显的时代错位,他仍以强劲的自信和无可挑剔的清晰度将其推进。 电影对白简短、现代,让这批知名演员能够在自己最熟悉的表演方式中发挥,也把古代那些充满流光溢彩般复杂性的角色,重新雕琢成轮廓鲜明、质地坚硬的人物。 饰演潘妮洛普的安妮·海瑟薇,拥有与这一处理方式相匹配的锐利目光。在告诉忒勒马科斯,他还不够成熟、无法参加真正的大战时,她借用了一个古典好莱坞式的绝妙动作:先盯着他的眼睛,然后短暂而嘲讽地把视线向下移到他的身体上。 斯巴达国王墨涅拉俄斯由乔·博恩瑟饰演。博恩瑟为这个角色赋予了一种纽约外围城区白人族裔口音,听起来出人意料地合适。 露皮塔·尼永奥饰演海伦。她与墨涅拉俄斯的婚姻显得有些勉强,而她当年的被劫持正是特洛伊战争爆发的导火索。当海伦哀叹自己被当成死亡与毁灭的借口时,尼永奥以一种压低音量、却极具力量的方式,将角色的愤怒推向高点。 约翰·雷吉扎莫饰演被奴役的牧猪人欧迈俄斯。这个人物对奥德修斯忠心耿耿,也极力保护忒勒马科斯。雷吉扎莫身上流露出一种饱经世事的智慧和粗粝沉稳的气质。他内在的高贵,与那些身份显赫却贪婪卑劣的求婚者形成鲜明对比。 萨曼莎·莫顿饰演的瑟西直率强硬,带着一种乡野人物的粗犷气质。她的表演几乎让剧本对原著的改写显得可信。在荷马笔下,瑟西拥有迷人的歌声,是一名危险的诱惑者;在电影中,她却变成了一位喜欢训诫他人、批评社会风气的人。她解释说,自己之所以把奥德修斯的手下变成猪,是因为他们吃东西时“就像猪一样”。 在所有演员中,与诺兰对人物的整体构想结合得最紧密的,是饰演奥德修斯的马特·达蒙。 荷马笔下的奥德修斯以足智多谋、善于谋划而闻名。但在这部电影中,他显得朴素而直接,是一个粗犷、务实的战术家,而不再是那个更富创造力、行动更加活跃,同时在道德上也更值得怀疑的人。 这个角色原本需要一种既强健又圆滑、既有力量又变幻莫测的表演。但达蒙遵循诺兰的设定,将奥德修斯塑造成一个不动声色、背负重担的人。 那么,奥德修斯背负的究竟是什么? 为了界定这位英雄的困境,进而塑造他的性格,诺兰大胆扩展了<奥德赛>中只是被顺带提及的内容,把它们变成电影中的重要场面。 其中最关键的,是特洛伊木马,以及奥德修斯在这项计谋中发挥的领导作用。在诺兰的版本里,木马成为整个故事的核心:它塑造了奥德修斯的性格,也通过此后漫长的漂泊,决定了他一生的走向。 特洛伊人毫无怀疑地把木马运进城内,以为这是一件宗教祭品。但藏在木马内部、由奥德修斯率领的少数希腊士兵趁夜打开城门,让大批希腊战士涌入城中,将特洛伊彻底摧毁。 电影把奥德修斯描绘成一个长期为这项计谋深感内疚的人。他认为,自己将一件表面上的礼物变成致命武器,违反了宙斯所规定的待客之道。 影片还暗示,奥德修斯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他多年的漂泊,也代表着他多年无法重新融入战后生活。 他被卡吕普索扣留七年,几乎以囚禁情人的身份被带上她的床,又在她喂食的忘忧莲作用下变得麻木。卡吕普索声称,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在治疗他。 她对他说:“那时候的你,还没有准备好回家。” 以这种方式对奥德修斯进行心理分析,让<奥德赛>拥有了一种容易理解和消化的现代感——看吧,古希腊人其实也和我们一样。 但它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原著丰富的细节和复杂的社会结构。恰恰是这些内容,才使阅读荷马成为一种如此鲜活、直接而有生命力的体验。 电影压低原作中大量残酷情节,也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净化和删改。这其实是在尝试为现代社会重新“拯救”奥德修斯,把他塑造成一个既值得同情、又具有悲剧色彩的英雄。 因此,电影里容不下荷马史诗第九卷中的那个奥德修斯。在原著里,他若无其事地向一位主人讲述自己旅途中较早的一站: “我洗劫了那座城,杀死了男人。我们带走他们的妻子,并把他们的财物平均分掉。” 我不会剧透电影的结局,但它并不是原著中的那个结局。这个改写大胆得令人兴奋,野心很大,具有鲜明的社会意识,却最终没有得到充分展开。 作为导演,诺兰似乎在情节、对白、表演、自然景观、场景、陈设和服装上投入了远比影像本身更多的注意力。 电影的大部分画面都以一种中性的方式记录剧情,很少展现出足够鲜明的风格和质感,让人感受到导演对银幕世界有一套完整的美学构想。 诺兰在<信条>和<盗梦空间>等科幻作品中,曾展现出强烈得多的视觉冲击力。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电影所构建的世界,在文化和精神层面都与现代社会保持着连续性。 相比之下,<奥德赛>这种朴素的现实主义风格,似乎与诺兰试图将一种无法被简化的古老精神加以理性化的努力密不可分。 观看诺兰的电影时,我不断想起皮埃尔·保罗·帕索里尼拍摄的两部古希腊题材作品,并对它们产生了更深的敬意:<俄狄浦斯王>(1967)与<美狄亚>(1969)。后者由玛丽亚·卡拉斯主演,也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出演剧情长片。 在这两部作品中,古典时代令人不安的残酷,与一种崇高的视听体验彼此呼应。这种视听上的崇高,也准确反映了电影所依据的悲剧作品本身的诗意——两部电影分别改编自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作品。 帕索里尼对青铜时代生活中暴力与神秘色彩的强调,还延伸到规模宏大的宗教仪式,包括活人献祭。这些场面既像经过精密设计的舞蹈,也带有一种人类学式的观察,而影像本身的高度形式化,与银幕上的行动完全融为一体。 诺兰则受到现代道德自我约束力量的推动,把一部史诗拍成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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