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摸了女子臀部,双方居然闹到了法院?
这事从法律上看,两边都有责任。4岁孩子没有主观故意,根本算不上性骚扰,但只要碰了,父母就得承担监护赔偿责任。可女子当场抓扯勒伤孩子脖子,明显超出了合理制止的限度,构成了侵权,同样得为伤害小孩买单。双方三次调解破裂,如今女方起诉、男童父母准备反诉,只能法庭上见了。
要我说,孩子犯错父母该道歉赔偿,但大人对4岁小孩下狠手更不可取。感觉女子平时打拳打习惯了,在社会上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基于合情合理的基础之上,我是无法共情这类女拳的行为的,大概率法院会判女子实际经济赔偿小孩所受的伤害,至于她想要的名誉赔偿,精神损失,呵呵 I wish her good luck了,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