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8月28日颁布修订的《国防动员法》,10月1日起施行。几个关键变化:
1️⃣ 后备兵员可被快速征召
国防动员实施后,被征召的后备兵员必须按要求报到;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登记地。
2️⃣ 18—60岁男性、18—55岁女性原则上承担国防勤务
包括支援军队作战、战争灾害救助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交通、通信、医疗、能源、食品、工程、新闻媒体等行业也被明确纳入国防勤务范围。
3️⃣ 政府可征收、征用民用资源
动员后,如果战略储备无法满足需求,县级以上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个人和企业使用的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场所等民用资源,并规定相应补偿。
4️⃣ 金融、交通、通信、能源、食品等行业可被实施管制
国防动员实施后,根据需要,可以对金融、交通运输、电信、信息网络、能源水源、医药卫生、食品粮食、商业贸易等行业实行管制,也可以限制人员活动和物资、车辆进出。
5️⃣ 企业也必须为动员做准备
企业可能被要求储备设备、材料、技术、数据、软件和专业人员,并承担军品生产、扩大生产、维修保障等任务。
6️⃣ 不履行义务可能被强制执行
拒绝征召、拒绝国防勤务、拒绝征收征用民用资源、拒绝提供相关统计资料等,可以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履行,严重的还可能受到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这部法律的核心,就是把和平时期的经济、社会、人员和资源,建立起一套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转入国防动员状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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