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张建华被判刑十年】
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对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副局长张建华受贿一审宣判,对张建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80万元,被告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庭认定,2008年至2025年,张建华利用担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财务与审计部门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人员在行政审批、投资入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38万余元。
2021年张建华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人员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70万元。
2025年10月,中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张建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26年2月张被批捕、起诉。同月,三名与国防、航天及核工业领域有关联的人大代表被免职。
7月中,张建华在国防科工局任职期间的上司、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党委书记马兴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涉嫌受贿受调查。他是2025年以来,第三位被清洗的在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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