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他和朋友去夜市吃烧烤。
隔壁桌上,一个男的在往死里踹自己女儿。
小姑娘六七岁,坐在地上不躲不跑也不哭。就那么坐着,像已经习惯了一样。
旁边没人管。有人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吃。
朋友看不下去,上去一把把那男的掀翻了。男的爬起来要动手,朋友又给他放倒了两次。
男的报了警。
警察来了,先问那男的:你女儿?男的说是。然后问朋友:你是谁?朋友说我是路人。
最后带走的是朋友。
法院判了: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免了刑事处罚,但罪名成立。
朋友不服,说我是救人。
法官说:你可以制止他,但不能打他。
那男的上诉了,嫌判得太轻。案子发回重审。朋友现在等着第二次开庭。
那个女儿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没人知道她现在在哪。
朋友说:下次再看到这种事,我打死也不上了。
谁让他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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