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通报浙江新昌县“如是书院”相关问题。
联合调查组开展线索核查、调查取证、溯源摸排等工作,经调查后发布通报,大致如下:
1、赖某明(化名如平),2002年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经查,“如是书院”未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经营场所由赖某明于2016年向新昌县七盘合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转租,面积共306.1亩。
3、依据查明的事实,“如是书院”系无资质违法经营,以国学、礼仪为名,通过长期班、短期班、讲座等形式,分期分批开展封闭式培训,目前已被依法关停,在训学员已全部返回。
4、“如是书院”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殴打、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赖某明、程某、谢某宇等3人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于8月7日被新昌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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