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帖子,我第一感觉不是同情,而是想告诉他:这三个选项,是公司拿来让你选的,不代表你只能在这三个里面挑。
所以那句“选哪个呢,其实不想选”,这个反应其实是对的。
这三个选项,都是公司设计的,出发点都是公司利益最大化。但有一件事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忽略,你还有第四个选项,就是都不选,或者谈。
在央企,离职赔偿的空间不只是公司口头给你的那三条。你可以先不表态,说需要时间考虑,然后去查清楚自己的工龄、工资基数对应的法定补偿是多少。
如果公司给的N+1低于法定标准,或者有其他违规操作,这都是可以谈的筹码。不要在对方设定好的选择题里找答案,先把题目本身搞清楚。
在公司给你的框架里选,你永远只能在三个差的里面挑一个最不差的,跳出这个框架,才有谈的可能。
当然,如果你已经想好了不打算纠缠,直接拿N+1走人也没什么不好,干干净净,不给自己留情绪。
我研究生同学里有个人,在一家国企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公司想优化他,给了两个选项,都不太好看。他当时第一反应也是“都不想选”,然后他去咨询了一个做劳动法的朋友,弄清楚了自己的法律位置,然后跟公司说他需要时间评估,拖了将近两周。
后来公司主动找他谈,补偿方案比最初给的好了一些。他说,那两周什么都没做,就是没有立刻点头,结果就不一样了。
所以你越快点头,公司越觉得这件事成本低,反过来,你不急着表态,有时候会给对方制造一点信息不对称。
不急着选,不是拖延,是在搞清楚局面之前,先别轻易关上谈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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