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並分享邀請連結,可獲得影片播放與邀請獎勵。

DW 中文- 德国之声
@dw_chinese
德国之声中文官方推特:德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资讯服务,来自德国,介绍德国,聚焦华语区时政、经济、社会新闻,为您提供多媒体信息服务、背景报道、观点评论。欢迎积极参与互动!
加入 May 2010
10 正在關注    1.4M 粉絲
《民族团结促进法》将上路 北京:域外适用条款符合国际惯例 中国人大于3月通过的《民族团结促进法》将于7月1日开始生效。 其中第六十三条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周三(6月2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就对外界对此的质疑作出回应。 他表示,部分西方媒体对这一表述进行歪曲解读,甚至抹黑为“治外法权”、“长臂管辖”。“这类观点不客观,也与法理的精神相悖,”胡卫列说,这条规定是“契合法理、符合国际通例,是正当合法、必要可行的法律规定”。 胡卫列对记者强调:“第六十三条是依法行使主权国家固有的立法职权,与国际上国家安全、反分裂、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规则是相一致的。” 《民族团结促进法》由全国人大于3月正式通过,将长期以来推广普通话作为教育、公务及公共场所通用语言的政策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并致力于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同时,其他条款将从事“民族分裂活动或宗教极端活动”定为犯罪行为。 人权活动人士担忧,该法将进一步侵蚀非汉族群体的身份认同,藏人、维吾尔人以及声援少数民族人士恐将面临政府更强烈的镇压。 “人权观察”组织还表示,新法还可能“加大对中国境外的控制”,压制海外批评者。 胡卫列表示,新法“针对的是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行为,根本目的是守护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与国家安全,符合国际法精神与各国治理的惯例”。 据中新网报道,在同一场发布会上,其他官员还对有关新疆存在强迫劳动、西藏寄宿学校军事化管理的报道进行了驳斥、并否认出台新法旨在“同化少数民族”。
顯示更多
0
60
64
23
轉發到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