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成都秋雨圣约教会舒琼姐妹对春熙路派出所的投诉信:
投诉春熙路派出所
投诉人:基督徒 舒琼
住址: 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11号2号院四单元
被投诉对象:
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派出所及其民警宋曦
投诉事项:
请求依法追究春熙路派出所民警宋曦及相关办案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返还非法扣押的个人财物(手机),并调取相关执法记录仪及审讯监控视频以查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一名基督徒,委身成都秋雨圣约归正长老教会,一位妻子,两位孩子的母亲,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2026年7月2日晚,本人在返回住处时,春熙路派出所宋曦警官对我在江油参加主日敬拜以“非法组织宗教活动”为由实施了传唤。在执法过程中,宋曦警官及该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 、程序违法,隐匿传唤证明:
宋警官在传唤时仅向我晃动传唤证,未依法将传唤证交付本人。在我下车时,我将手机遗留在车内,事后手机却出现在宋警官手中,疑为非法窃取。
2 、非法扣押财物,拒绝提供凭证:
警官宣读所谓“扣押收缴”文件,却拒绝向我出具任何合法的扣押或收缴清单,严重违反办案程序。
3 、滥用强制措施,涉嫌刑讯逼供:
在我未有任何违法乱纪证据的前提下,宋警官将我双手反绑铐在审讯铁椅上长达三小时以上;随后,其他办案民警继续将我正面铐在铁椅上超过四小时。此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变相刑讯逼供。
4 、不顾被审讯人身体健康:
在审讯过程中,我明确提出因健康原因请求民警停止室内吸烟,但办案民警置之不理,继续大量吸烟,导致本人因烟雾刺激诱发咽喉炎及严重咳嗽。
诉求:
1 、责令春熙路派出所立即归还我的个人手机。
2 、调取并公开2026年7月2日晚至次日的执法记录仪及派出所办案区审讯监控视频,以还原事实真相。
3 、对宋曦及相关办案民警的违法执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4 、对本人在审讯期间遭受的身心伤害进行解释与赔偿。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纪委/督察部门]
投诉人:秋雨圣约教会舒琼
日期:202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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