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醫院的時候
才發現原來我國小國中都是家暴
原來我國小時期每天被打,並不叫犯錯事
而是我的父親把他的怒氣發洩在我身上
繼母還在爸爸他打我的時候剪斷我的頭髮
從胸前的長度撿到了耳朵長度
到四年級才知道這個媽媽是繼母
甚至嚴重到沒有人會關心我,於是想像出來一個靈體照顧我
小六畢業我就很想逃離這個氣氛
去了美國,有二周每天都在哭,雖然我害怕那個家,但自己一個人住在親戚家又不合年紀差很多,也沒辦法跟他訴苦、真的壓力很大
我在聖地亞哥這一間私立學校讀
從一個英文國小從來沒有及格的小孩
半年內學會了溝通跟上課業的難度
在有一次我在房間用Skype跟教會朋友聊天時
我的親戚就衝進門來大罵我
我不知道才國一的我怎麼了
只有大喊的說,難道你也想要我去死去自殺嗎?
後來我就再去廁所把頭髮給剪短了
這樣感覺才可以懲罰自己
隔天就被送回台灣了
忘記補充
我的創傷失憶非常嚴重
我到了我也憂鬱症時
才回想起來,姐姐當時在我面前
嘗試過幾百次的自我了結
可能那時年紀還小太害怕了
所以憲兵侵犯那件事情
也是一個創傷性失憶
小時候一直以為是自己表現得還不夠好
我居然活到了23歲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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