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朋友已经订婚了。彩礼给了18.8万,三金五万买的。
我特别内向,家庭条件不错,女朋友是老家人介绍的,在信用社上班,工作稳定。
在我们结婚头三天晚上。
我爸在宾馆看见我们家的车(那车我女朋友开的)停在宾馆门口。我爸就好奇在那等,结果一个多小时后,我女朋友和一个男的一起从宾馆出来了。被我爸逮着了。
我女朋友说那个男的是她的同事,俩人就是去宾馆说说话,商量下工作的事,什么也没干,她是清白的。
但是我们家就不愿意我们结婚了,要求她退彩礼。
我女人味意思是,婚可以不结,但是我们同居了半年,她的身子我也不能白占。只退10万。三金不退。
我父母很生气,怎么办?钱要退完吗?
答:
没领结婚证,女方有过错,虽然她不承认,但是可以要求全退。
三金作为大额支出,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结婚不成,条件不成立,故应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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