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并不是
这次公布的东西都是原来规则外的东西
对比审查要领很容易就能对比出来
而且入管局的这些审查标准很大程度上也并不是潜规则
实际上的潜规则是入管局能说的东西之上,根本不会公布
就连行政书士律师去找他们要换回来的也是涂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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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存在行政书士这个职业?
申请签证啥的,自己DIY不就好了吗?为啥要给行政书士交十好几万日元的冤枉钱呢?
因为,入管局以及法务省是两个很迷的机构。他们有一套自己的尺度,但他们不说。
以前明面上,对于永住和归化的原则,就写了个“素行良好”💦
至于为什么会说要十年啥啥的,这都是行政书士们通过很多案例慢慢摸索出来的所谓入管局的“潜规则”。
同样的,以前的时候,你一个人的年收如果不到300万(现在应该要400)或者家庭不到500万,行政书士就会跟你说,你这个肯定申请不下来。
现在,入管局把规则给明文写出来了。一个效果可能是当局为了迎合选民摆出了一副“我们有在严格管理外国人”的姿态。
另一个效果可能是来咨询行政书士的人会变少,因为规则都写出来了,自己有没有资格申请,回头打量一下自己就好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明文公示“潜规则”的行为会让一大帮人像破了大防一样的唉声叹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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