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也开始拍脑袋了。
让我试着解释一下:法治社会 vs 人治社会。
美国总统川普在执政的前100天,就签发了114条总统行政令(EO)。这完全就是“人说了算”。就像中国的‘红头文件’、‘政令不出中南海’,依靠个人意志下达指令。
而什么又是“法说了算”?法治国家的法律诞生,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的提案、辩论和表决;或者由不同级别的法院、通过控辩双方的博弈、甚至陪审团裁定形成判例,以供后来遵循。
而不是某个人、某些人拍脑袋决定。
这就是英文中所说的:
Rule by Law vs Rule by Man
(Rule = 治,Law = 法,Man =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