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 Wong 黄维克
@_vicwong
加拿大多伦多人;移民二十八年,无神论者;崇尚“赛先生”和“德先生”; 享受退休生活,喜欢房车音乐。 上推的目的:用以往生活工作经验,帮推友借助科技学习英语,了解西方社会,享受现代生活。 欢迎任何评论,提出你的论点,不接受任何脏话,没时间DM通讯,感谢推友关注。 人工智能创建的网站:https://t.co/9lE8fhlm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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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开始拍脑袋了。 让我试着解释一下:法治社会 vs 人治社会。 美国总统川普在执政的前100天,就签发了114条总统行政令(EO)。这完全就是“人说了算”。就像中国的‘红头文件’、‘政令不出中南海’,依靠个人意志下达指令。 而什么又是“法说了算”?法治国家的法律诞生,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的提案、辩论和表决;或者由不同级别的法院、通过控辩双方的博弈、甚至陪审团裁定形成判例,以供后来遵循。 而不是某个人、某些人拍脑袋决定。 这就是英文中所说的: Rule by Law vs Rule by Man (Rule = 治,Law = 法,Man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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