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qntxxx 和 @lilk1kopops 的最新爆料,因币安对收到的法律文书存疑,对方又无法补充合理材料,现币安已解冻该起 #Bitget 被"撸"2000万U事件的最终获利人在币安被冻结的资金。 我在4月30日的文章中,根据对方所述“盐城”猜测到可能是那边公安利用伪造当地股东的方法,实施司法管辖权。如果使用这种方式,只要公司认定报案人就是公司股东,在程序上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现在看来,我是高看BG的司法水平了。 根据爆料,币安公开了之前冻结资金的依据,竟然是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而这起事件是2025年发生的,这个立案决定书如果符合法定程序,那这完全是穿越时空的预判了。 我们先来对一对大概是哪起案件。案件编号相对靠后,是2459号,根据该小城市不到70万人口来讲,应该是下半年的案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仅有一起判决符合时间线和案件性质。 【2024】苏0812刑初496号:樊某、刘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说简单点就是跑分。但在该该判决书上找不到有关BG交易所或相关幕后公司的信息,只找到了“欧易app账号及交易截图”有关材料,说明当时该犯罪团队跑分使用的是欧意交易所,并非BG。 综合以上信息,得出以下推论: 首先,在程序上,这次冻结是否走合法程序?答案肯定是否。 如果利用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想通过​​Kodex Global​​的国际执法平台进行冻结,是很难实现的。一是事实不清、涉案地址无法关联,二是程序时间根本不够。 其次,立案决定书到底从哪来?怎么传达的币安? - 当地警方拿2024年立案决定书直接要求币安冻结,根据我4月30日文章所述需提供的材料,还需伪造案发经过以及提供关联地址,我想就算是黑警也未必有这个胆量(钱给够除外)。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供以前案件可能遗留的立案决定书,自己联系币安要求冻结?不大可能。据查,上述提到的判决书的三位辩护律师王君生、刘娟、马俊龙,均无在锦天城任职记录。 - BG伪造所有公文,自行联系币安,要求冻结?首先,他自己没有伪造能力,公文的格式和盖章相信币安的受理部门一定能辨别,不然去吃屎好了,这么一大公司。但自行联系,有可能性,可能是领导层间的互动,但不符合公司规范和法律程序。 - 欧意以前的风控或其它员工在办理冻结的时候收到过此份文书材料,离职后来到了BG,把原来的材料都顺手带来了。可能性不大,因为欧意应该不会让员工带走任何敏感材料。 - 最大可能性是2024年那起案件,BG也收到了当地公安的协查材料,里面就包括立案决定书(一般是盖章复印件)。于是在此次事件发生后,BG便从档案中临时借用这份材料进行紧急补救,至于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大概率是高层间的互动。 最后,结论是? 1)“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这个法律文书一定是真的,来源可能有: - BG自己经办过的案子遗留材料 50% - 从欧意跳槽到BG的风控员工 15% - 熟悉的当地黑警 15% - 某律师事务所 15% - 自己伪造 5% 2)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冻结?又解冻? BG事件发生后,高层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币安某管理人员,要求先上车后补票,币安当然也要有依据先糊弄的下去。所以,较大的可能性便是BG先拿其它案件的文书顶一顶,先冻结再说,答应随后会补上正规法律文书。 但随后,事件持续发酵,而且BG也没有能力去填补真正的文书(整体司法实力不足,这也解释的通为什么愚蠢地请律师威吓,而不是直接找司法关系进行强制手段)。 在最后期限内,币安扛不住舆论质疑,而且应该是何一亲自过问了事件,在逻辑和法律上都站不住脚,于是命令解冻了资产。" /> 根据 @qntxxx 和 @lilk1kopops 的最新爆料,因币安对收到的法律文书存疑,对方又无法补充合理材料,现币安已解冻该起 #Bitget 被"撸"2000万U事件的最终获利人在币安被冻结的资金。 我在4月30日的文章中,根据对方所述“盐城”猜测到可能是那边公安利用伪造当地股东的方法,实施司法管辖权。如果使用这种方式,只要公司认定报案人就是公司股东,在程序上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现在看来,我是高看BG的司法水平了。 根据爆料,币安公开了之前冻结资金的依据,竟然是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而这起事件是2025年发生的,这个立案决定书如果符合法定程序,那这完全是穿越时空的预判了。 我们先来对一对大概是哪起案件。案件编号相对靠后,是2459号,根据该小城市不到70万人口来讲,应该是下半年的案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仅有一起判决符合时间线和案件性质。 【2024】苏0812刑初496号:樊某、刘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说简单点就是跑分。但在该该判决书上找不到有关BG交易所或相关幕后公司的信息,只找到了“欧易app账号及交易截图”有关材料,说明当时该犯罪团队跑分使用的是欧意交易所,并非BG。 综合以上信息,得出以下推论: 首先,在程序上,这次冻结是否走合法程序?答案肯定是否。 如果利用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想通过​​Kodex Global​​的国际执法平台进行冻结,是很难实现的。一是事实不清、涉案地址无法关联,二是程序时间根本不够。 其次,立案决定书到底从哪来?怎么传达的币安? - 当地警方拿2024年立案决定书直接要求币安冻结,根据我4月30日文章所述需提供的材料,还需伪造案发经过以及提供关联地址,我想就算是黑警也未必有这个胆量(钱给够除外)。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供以前案件可能遗留的立案决定书,自己联系币安要求冻结?不大可能。据查,上述提到的判决书的三位辩护律师王君生、刘娟、马俊龙,均无在锦天城任职记录。 - BG伪造所有公文,自行联系币安,要求冻结?首先,他自己没有伪造能力,公文的格式和盖章相信币安的受理部门一定能辨别,不然去吃屎好了,这么一大公司。但自行联系,有可能性,可能是领导层间的互动,但不符合公司规范和法律程序。 - 欧意以前的风控或其它员工在办理冻结的时候收到过此份文书材料,离职后来到了BG,把原来的材料都顺手带来了。可能性不大,因为欧意应该不会让员工带走任何敏感材料。 - 最大可能性是2024年那起案件,BG也收到了当地公安的协查材料,里面就包括立案决定书(一般是盖章复印件)。于是在此次事件发生后,BG便从档案中临时借用这份材料进行紧急补救,至于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大概率是高层间的互动。 最后,结论是? 1)“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这个法律文书一定是真的,来源可能有: - BG自己经办过的案子遗留材料 50% - 从欧意跳槽到BG的风控员工 15% - 熟悉的当地黑警 15% - 某律师事务所 15% - 自己伪造 5% 2)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冻结?又解冻? BG事件发生后,高层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币安某管理人员,要求先上车后补票,币安当然也要有依据先糊弄的下去。所以,较大的可能性便是BG先拿其它案件的文书顶一顶,先冻结再说,答应随后会补上正规法律文书。 但随后,事件持续发酵,而且BG也没有能力去填补真正的文书(整体司法实力不足,这也解释的通为什么愚蠢地请律师威吓,而不是直接找司法关系进行强制手段)。 在最后期限内,币安扛不住舆论质疑,而且应该是何一亲自过问了事件,在逻辑和法律上都站不住脚,于是命令解冻了资产。" /> 根据 @qntxxx 和 @lilk1kopops 的最新爆料,因币安对收到的法律文书存疑,对方又无法补充合理材料,现币安已解冻该起 #Bitget 被"撸"2000万U事件的最终获利人在币安被冻结的资金。 我在4月30日的文章中,根据对方所述“盐城”猜测到可能是那边公安利用伪造当地股东的方法,实施司法管辖权。如果使用这种方式,只要公司认定报案人就是公司股东,在程序上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现在看来,我是高看BG的司法水平了。 根据爆料,币安公开了之前冻结资金的依据,竟然是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而这起事件是2025年发生的,这个立案决定书如果符合法定程序,那这完全是穿越时空的预判了。 我们先来对一对大概是哪起案件。案件编号相对靠后,是2459号,根据该小城市不到70万人口来讲,应该是下半年的案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仅有一起判决符合时间线和案件性质。 【2024】苏0812刑初496号:樊某、刘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说简单点就是跑分。但在该该判决书上找不到有关BG交易所或相关幕后公司的信息,只找到了“欧易app账号及交易截图”有关材料,说明当时该犯罪团队跑分使用的是欧意交易所,并非BG。 综合以上信息,得出以下推论: 首先,在程序上,这次冻结是否走合法程序?答案肯定是否。 如果利用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想通过​​Kodex Global​​的国际执法平台进行冻结,是很难实现的。一是事实不清、涉案地址无法关联,二是程序时间根本不够。 其次,立案决定书到底从哪来?怎么传达的币安? - 当地警方拿2024年立案决定书直接要求币安冻结,根据我4月30日文章所述需提供的材料,还需伪造案发经过以及提供关联地址,我想就算是黑警也未必有这个胆量(钱给够除外)。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供以前案件可能遗留的立案决定书,自己联系币安要求冻结?不大可能。据查,上述提到的判决书的三位辩护律师王君生、刘娟、马俊龙,均无在锦天城任职记录。 - BG伪造所有公文,自行联系币安,要求冻结?首先,他自己没有伪造能力,公文的格式和盖章相信币安的受理部门一定能辨别,不然去吃屎好了,这么一大公司。但自行联系,有可能性,可能是领导层间的互动,但不符合公司规范和法律程序。 - 欧意以前的风控或其它员工在办理冻结的时候收到过此份文书材料,离职后来到了BG,把原来的材料都顺手带来了。可能性不大,因为欧意应该不会让员工带走任何敏感材料。 - 最大可能性是2024年那起案件,BG也收到了当地公安的协查材料,里面就包括立案决定书(一般是盖章复印件)。于是在此次事件发生后,BG便从档案中临时借用这份材料进行紧急补救,至于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大概率是高层间的互动。 最后,结论是? 1)“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这个法律文书一定是真的,来源可能有: - BG自己经办过的案子遗留材料 50% - 从欧意跳槽到BG的风控员工 15% - 熟悉的当地黑警 15% - 某律师事务所 15% - 自己伪造 5% 2)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冻结?又解冻? BG事件发生后,高层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币安某管理人员,要求先上车后补票,币安当然也要有依据先糊弄的下去。所以,较大的可能性便是BG先拿其它案件的文书顶一顶,先冻结再说,答应随后会补上正规法律文书。 但随后,事件持续发酵,而且BG也没有能力去填补真正的文书(整体司法实力不足,这也解释的通为什么愚蠢地请律师威吓,而不是直接找司法关系进行强制手段)。 在最后期限内,币安扛不住舆论质疑,而且应该是何一亲自过问了事件,在逻辑和法律上都站不住脚,于是命令解冻了资产。" /> 根据 @qntxxx 和 @lilk1kopops 的最新爆料,因币安对收到的法律文书存疑,对方又无法补充合理材料,现币安已解冻该起 #Bitget 被"撸"2000万U事件的最终获利人在币安被冻结的资金。 我在4月30日的文章中,根据对方所述“盐城”猜测到可能是那边公安利用伪造当地股东的方法,实施司法管辖权。如果使用这种方式,只要公司认定报案人就是公司股东,在程序上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现在看来,我是高看BG的司法水平了。 根据爆料,币安公开了之前冻结资金的依据,竟然是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而这起事件是2025年发生的,这个立案决定书如果符合法定程序,那这完全是穿越时空的预判了。 我们先来对一对大概是哪起案件。案件编号相对靠后,是2459号,根据该小城市不到70万人口来讲,应该是下半年的案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仅有一起判决符合时间线和案件性质。 【2024】苏0812刑初496号:樊某、刘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说简单点就是跑分。但在该该判决书上找不到有关BG交易所或相关幕后公司的信息,只找到了“欧易app账号及交易截图”有关材料,说明当时该犯罪团队跑分使用的是欧意交易所,并非BG。 综合以上信息,得出以下推论: 首先,在程序上,这次冻结是否走合法程序?答案肯定是否。 如果利用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想通过​​Kodex Global​​的国际执法平台进行冻结,是很难实现的。一是事实不清、涉案地址无法关联,二是程序时间根本不够。 其次,立案决定书到底从哪来?怎么传达的币安? - 当地警方拿2024年立案决定书直接要求币安冻结,根据我4月30日文章所述需提供的材料,还需伪造案发经过以及提供关联地址,我想就算是黑警也未必有这个胆量(钱给够除外)。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供以前案件可能遗留的立案决定书,自己联系币安要求冻结?不大可能。据查,上述提到的判决书的三位辩护律师王君生、刘娟、马俊龙,均无在锦天城任职记录。 - BG伪造所有公文,自行联系币安,要求冻结?首先,他自己没有伪造能力,公文的格式和盖章相信币安的受理部门一定能辨别,不然去吃屎好了,这么一大公司。但自行联系,有可能性,可能是领导层间的互动,但不符合公司规范和法律程序。 - 欧意以前的风控或其它员工在办理冻结的时候收到过此份文书材料,离职后来到了BG,把原来的材料都顺手带来了。可能性不大,因为欧意应该不会让员工带走任何敏感材料。 - 最大可能性是2024年那起案件,BG也收到了当地公安的协查材料,里面就包括立案决定书(一般是盖章复印件)。于是在此次事件发生后,BG便从档案中临时借用这份材料进行紧急补救,至于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大概率是高层间的互动。 最后,结论是? 1)“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这个法律文书一定是真的,来源可能有: - BG自己经办过的案子遗留材料 50% - 从欧意跳槽到BG的风控员工 15% - 熟悉的当地黑警 15% - 某律师事务所 15% - 自己伪造 5% 2)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冻结?又解冻? BG事件发生后,高层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币安某管理人员,要求先上车后补票,币安当然也要有依据先糊弄的下去。所以,较大的可能性便是BG先拿其它案件的文书顶一顶,先冻结再说,答应随后会补上正规法律文书。 但随后,事件持续发酵,而且BG也没有能力去填补真正的文书(整体司法实力不足,这也解释的通为什么愚蠢地请律师威吓,而不是直接找司法关系进行强制手段)。 在最后期限内,币安扛不住舆论质疑,而且应该是何一亲自过问了事件,在逻辑和法律上都站不住脚,于是命令解冻了资产。" />
老肯特|Captain Kent|蓝鸟会🕊️
@captain_kent
🔶️【起号分享】19年做过影响力社区,25年刚起推特号,边学习边分享经验。 🔶️【项目投研】擅长项目拆解、早期投研,23年底案例用1个ETH赚了40万U。 🔶️【司法普及】曾帽子十年,精通司法全案、应急风控、项目合规等全流程。 🔶️【人生随笔】出版过小说,演过戏,热爱极限运动,也会独自修行和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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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被"撸"事件的最新进展和司法文书推理】 <以下文章,纯属推理,如有雷同,纯属厉害> 根据 @qntxxx@lilk1kopops 的最新爆料,因币安对收到的法律文书存疑,对方又无法补充合理材料,现币安已解冻该起 #Bitget# 被"撸"2000万U事件的最终获利人在币安被冻结的资金。 我在4月30日的文章中,根据对方所述“盐城”猜测到可能是那边公安利用伪造当地股东的方法,实施司法管辖权。如果使用这种方式,只要公司认定报案人就是公司股东,在程序上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现在看来,我是高看BG的司法水平了。 根据爆料,币安公开了之前冻结资金的依据,竟然是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而这起事件是2025年发生的,这个立案决定书如果符合法定程序,那这完全是穿越时空的预判了。 我们先来对一对大概是哪起案件。案件编号相对靠后,是2459号,根据该小城市不到70万人口来讲,应该是下半年的案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仅有一起判决符合时间线和案件性质。 【2024】苏0812刑初496号:樊某、刘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说简单点就是跑分。但在该该判决书上找不到有关BG交易所或相关幕后公司的信息,只找到了“欧易app账号及交易截图”有关材料,说明当时该犯罪团队跑分使用的是欧意交易所,并非BG。 综合以上信息,得出以下推论: 首先,在程序上,这次冻结是否走合法程序?答案肯定是否。 如果利用2024年的立案决定书想通过​​Kodex Global​​的国际执法平台进行冻结,是很难实现的。一是事实不清、涉案地址无法关联,二是程序时间根本不够。 其次,立案决定书到底从哪来?怎么传达的币安? - 当地警方拿2024年立案决定书直接要求币安冻结,根据我4月30日文章所述需提供的材料,还需伪造案发经过以及提供关联地址,我想就算是黑警也未必有这个胆量(钱给够除外)。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供以前案件可能遗留的立案决定书,自己联系币安要求冻结?不大可能。据查,上述提到的判决书的三位辩护律师王君生、刘娟、马俊龙,均无在锦天城任职记录。 - BG伪造所有公文,自行联系币安,要求冻结?首先,他自己没有伪造能力,公文的格式和盖章相信币安的受理部门一定能辨别,不然去吃屎好了,这么一大公司。但自行联系,有可能性,可能是领导层间的互动,但不符合公司规范和法律程序。 - 欧意以前的风控或其它员工在办理冻结的时候收到过此份文书材料,离职后来到了BG,把原来的材料都顺手带来了。可能性不大,因为欧意应该不会让员工带走任何敏感材料。 - 最大可能性是2024年那起案件,BG也收到了当地公安的协查材料,里面就包括立案决定书(一般是盖章复印件)。于是在此次事件发生后,BG便从档案中临时借用这份材料进行紧急补救,至于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大概率是高层间的互动。 最后,结论是? 1)“清公(北)立字〔2024〕2459号”这个法律文书一定是真的,来源可能有: - BG自己经办过的案子遗留材料 50% - 从欧意跳槽到BG的风控员工 15% - 熟悉的当地黑警 15% - 某律师事务所 15% - 自己伪造 5% 2)币安为什么会响应冻结?又解冻? BG事件发生后,高层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币安某管理人员,要求先上车后补票,币安当然也要有依据先糊弄的下去。所以,较大的可能性便是BG先拿其它案件的文书顶一顶,先冻结再说,答应随后会补上正规法律文书。 但随后,事件持续发酵,而且BG也没有能力去填补真正的文书(整体司法实力不足,这也解释的通为什么愚蠢地请律师威吓,而不是直接找司法关系进行强制手段)。 在最后期限内,币安扛不住舆论质疑,而且应该是何一亲自过问了事件,在逻辑和法律上都站不住脚,于是命令解冻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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