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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ing
@Finding8964
居落基山下看世界; 基督徒 / 独立时评人。 邮箱:finding8964@proton.me
加入 February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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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华人注意:非法充当外国政府代理人是重罪,最高可判10年】美国法18 U.S.C. § 951规定:人在美国,却按外国政府或官员的指示行事,又没有事先向司法部长申报,即可构成。不一定领工资,也不一定偷机密。 前阿卡迪亚市长王爱琳已认罪。检方称,她和未婚夫按中国官员微信指示运营“美国新闻中心”,发否认新疆强迫劳动的稿,改完还回“谢谢领导”,并把阅读量截图回传。同伙孙耀宁已因此被判4年。 容易踩线的还包括:帮外国政府在华人社区做宣传、组织活动、收集舆论反应;替官员传话、协调本地人做事,自己处在对方指挥之下。收任务、改稿、回传数据、监视异议人士、替对方拉选票,同样可能构成。 自己发表观点、做普通生意,通常不构成。关键是有没有受对方指挥,以及有没有依法申报。别把“帮忙”当成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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