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告公公强奸,第一次是说在新房,但时间上对不上,当时房子还没有拿到,第二次说在看电视的时候被强奸,但那时候连电视也没买
律师找到了公公在工地干活的考勤表,证明当时上工地上班无作案时间。字迹确定是工地老板娘用笔记的,工友也做了人证
母检法不甘心,“考勤表上名字会不会是后面加上的”,律师反驳,加名字一般在最后,当事人名字在中间
怀疑这是编的,因为强奸案,即使没有证据,没有物证,只有国女前后矛盾,千疮百孔的一面之词,母检法也会直接给你“强判”了
母检法怎么可能和你讲道理?🤡
参考大同订婚诬告强奸案,还有清远的女儿诬告父亲强奸案
大同案,女方处女膜完整,女方身上未检测出str分型
清远案,只有女儿的一面之词,女儿床上未提取出父亲dna
对男人再有利的证据,对女人再不利的证据,母检法也会选择性失明
当然,母检法还可以更没有底线,比如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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