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不应忘却的勇士(二百六十三)
陈龙德是中国著名民主异见人士、八九民运(六四事件)参与者和政治犯。
1989年民运期间积极参与八九民运,因书写和散发传单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3年,在浙江临平第四监狱服刑。在狱中与毛国良等难友坚持抗争,参与绝食悼念六四遇难者。
出狱后继续从事民主维权活动,积极联络刘念春、张林、王东海、王有才、傅国涌等人,组织聚会,发表联名公开信,呼吁平反六四、释放政治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多次因此遭到拘禁和逮捕。
1995年:在魏京生被捕的高压下,与王东海等人联名发表公开信,要求立即释放魏京生。
1996年:六四7周年之际,与王东海等人发表公开信,提出释放一切政治犯和宗教犯、重新评价六四和八九民运、渐进政治改革等建议,被浙江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处以劳动教养3年。在劳教期间,因拒绝认罪遭狱警毒打和酷刑,为逃避迫害从三楼跳窗自杀,导致右腿股骨折断,落下终身残疾(需拄双拐行走),且得不到及时治疗。
出狱后生活极为艰难,靠父母退休金维持,拒绝低保和朋友资助,展现出坚韧的“硬汉”品格(友人如火戈、杨天水等有相关记述)。他继续参与人权活动,如2009年与其他浙江“六四”受害者联名公开信要求解决经济补偿问题。
通过自学熟悉中国近代史,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他是浙江异议人士中的代表性人物,与王东海、吴高兴、毛国良、叶文相等人常被并提,被视为坚守理想、不向威权妥协的“铁骨铮铮”的民主斗士。
国际人权组织(如国际特赦、人权观察)曾关注其遭受酷刑和迫害的情况。
他的故事是众多八九民运后持续抗争的浙江民主人士缩影,在高压下为自由民主付出的巨大个人代价。 #
六四大屠杀# #
中共不是合法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