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淫勒索8万不成,诬告强奸被拘捕
35岁无业内地女子王某,去年底在澳门赌场结识一名内地男子。
7月13日男子赴澳约王某至酒店,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男子支付5800元;
7月15日凌晨二人再次发生有偿性行为,事后王某发现安全套脱落,借机索要8万元赔偿,遭对方拒绝;
勒索未果后王某报警,谎称遭到男子强奸,试图借刑事罪名逼迫对方给钱。
经检验,双方身上均无搏斗受伤痕迹,结合聊天记录、行程、支付凭证等完整线索,证实性行为全程自愿,强奸指控纯属捏造。王某因涉嫌勒索罪、诬告罪被澳门警方拘捕,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
法律补充:
1. 澳门有偿单人性交易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属于行政违法,涉事二人会留下治安记录,影响后续入境澳门;
2. 勒索罪可处2至8年徒刑,诬告罪为公诉案件,即便男子谅解,司法机关仍会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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