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dan1989
王丹曾告诉过我讲:北京一处某处长与他恳谈,讲等“六四”平了反,你也不做政治的,我也不做政府的活了,我们一起写“89后民运史”吧,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领导就是领导,境界和觉悟都不凡。-------此处的北京市公安局一处某处长即张越(化名张士超)。
查维基百科张越词条:张越(1961年6月—),山东广饶人。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曾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4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张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是为中共十八大以来第二位被查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市公安学校学员,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民警,北京市公安局北京站地区分局审查科民警、副科长,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副科级干部、五科副科长,北京市公安局一处非法组织侦察处副处长,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等职。
2001年4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3年11月转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即公安部610办公室)局长。
2007年12月,改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次年1月任河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年6月,任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8年12月,升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年9月,不再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厅长。2015年3月,不再兼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6年4月16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张越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7月28日,被中共中央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依法对张越立案侦查。
2017年4月7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4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越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张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好处,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85亿元。张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8年7月12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越受贿案,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越利用担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河北省公安厅厅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9亿余元。对被告人张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张越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张越是继梁滨、景春华、周本顺后,中共十八大以来第四位落马的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也成为继山西(同为四名省委常委被查)后,第二个出现塌方性腐败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