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博顾扯淡
看了个朱元璋的案子
说当时天下老百姓必须有从事生产,每天有具体的工作,一旦说某人不属于士农工商的范畴,那都算“逸夫”。(逸民)
被抓到的逸夫,本人要处死,周围亲戚朋友街坊邻居知情不报的也要流放或者处死。
然后福建有十几个人,他们没有正经工作,但是又怕被周围人举报,于是就把自己手指头砍了,这样的话算残疾,严格来说不再算完全生产力,有些活动可以不参加了。
没想到大明官方的定性是“如此设谋,扇惑良善,以致告发”。
后来这些人被送到朱元璋面前,朱元璋原话是“尔辅等不遵治化,造罪渊泉,自残父母之遗体,是谓不孝;词上谤于朝廷,是谓不臣。”
“所以将尔等押回原藉,枭令于市,阖家成丁者诛之,妇女迁于化外,以戒将来。”
把你们押送回老家,斩首示众,家里成年男子也诛杀,女子流放化外之地,用来警戒后人。。。。
顯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