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 Wong 黄维克
@_vicwong
加拿大多伦多人;移民二十八年,无神论者;崇尚“赛先生”和“德先生”; 享受退休生活,喜欢房车音乐。 上推的目的:用以往生活工作经验,帮推友借助科技学习英语,了解西方社会,享受现代生活。 欢迎任何评论,提出你的论点,不接受任何脏话,没时间DM通讯,感谢推友关注。 人工智能创建的网站:https://t.co/9lE8fhlm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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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的宣传图片 刚才忘了解释一下,以下推文所付的,网上下载后,也看不到清楚。 人治(左边 ,Rule by Man): •场景混乱、充满恐惧,很多人被威胁、强迫、恐吓。 •一个穿制服的人在喊“Do this or else”(“照做,否则…”),居民害怕地说“我害怕,听他的吧。” •有人乱砍树木、乱丢垃圾,有人开车超速,有人说“在我的文化里我可以有很多丈夫”,完全没有统一标准。 •大家各自为政、按照自己的意愿或文化行事,没有法律约束。 法治(右边 ,Rule by Law): •场景井然有序、和平安宁,人们互相合作、遵守规则。 •有标志牌规定车辆限速20km,司机说“为了乘客安全,我开20km”。 •人们自觉把垃圾扔进垃圾桶,有人说“我们都同意把垃圾扔进垃圾桶”。 •一对老人讨论一夫一妻制时说“法律规定只能有一个妻子”,“好吧,我们遵守法律。” •河水干净、大家一起玩耍,有人说“没有规则的游戏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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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开始拍脑袋了。 让我试着解释一下:法治社会 vs 人治社会。 美国总统川普在执政的前100天,就签发了114条总统行政令(EO)。这完全就是“人说了算”。就像中国的‘红头文件’、‘政令不出中南海’,依靠个人意志下达指令。 而什么又是“法说了算”?法治国家的法律诞生,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的提案、辩论和表决;或者由不同级别的法院、通过控辩双方的博弈、甚至陪审团裁定形成判例,以供后来遵循。 而不是某个人、某些人拍脑袋决定。 这就是英文中所说的: Rule by Law vs Rule by Man (Rule = 治,Law = 法,Man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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