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西方西游记了,新加坡有 35mm 胶片但没字幕,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狗子宁愿票都不要换了第二排 IMAX … 3 个小时抬头妈的好难受,而且狗子不管你有没有字幕你连荷马史诗都不知道是啥看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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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客>:“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奥德赛》,把众神剪进了废片里”(有些微剧透)
作者:Richard Brody
最有可能喜欢克里斯托弗·诺兰新版<奥德赛>的,或许恰恰是那些没有读过荷马原著的观众。原因并不只是电影删掉了大量内容——任何篇幅较长的文学作品被搬上银幕,都免不了删减和压缩——而是因为影片中存在一个更加根本、无处不在的缺失:众神。
在荷马史诗中,故事的第一幕发生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宫殿里。众神召开会议,争论奥德修斯的命运。而在诺兰的电影里,人们会提起神,却看不到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明辩论。事实上,古希腊诸神中真正现身的只有雅典娜,由赞达亚饰演。她只是偶尔出现,注视并守护着故事的发展。
诺兰呈现的,是一场完全属于人类的戏剧。
影片开场时,曾在特洛伊战争中率领希腊军队作战的奥德修斯,由马特·达蒙饰演,已经离开故乡伊塔卡大约二十年:十年征战,之后又漂泊了十年。他迟迟无法归乡,一路上遭遇了无数诱惑和阻碍,从卡吕普索的勾引,到食人独眼巨人的暴怒。
与此同时,他的妻子潘妮洛普——由安妮·海瑟薇饰演——正在抵挡几十名伊塔卡贵族男子的追求。这些人逼迫她从中挑选一人再婚,一边等待她作出决定,一边住在王宫里大吃大喝,挥霍王室储存的粮食和美酒。
奥德修斯出征时,他的儿子忒勒马科斯还只是个婴儿。如今,由汤姆·赫兰德饰演的忒勒马科斯已经长大成人,一心想把这些求婚者赶出家门。这是一条最古老、最典型的成长故事线。最终,当奥德修斯设法回到故乡后,父子二人联手对付这些试图篡夺家业的人。
当故事以这种方式讲述,将神明干预压缩到最低限度后,它依然是一场令人兴奋的冒险,其中充满激情、恐惧、温情和奇观。但它失去了阅读荷马时那种独特的震撼:现代人的思想,与青铜时代人的精神世界之间,存在着一道巨大的鸿沟。
荷马描绘的是一个陌生而令人不安的世界。人类的生存始终受制于神明的商议与反复无常,而这些神明也有自己的欲望、动机和算计。诺兰切断了自然世界与超自然世界之间原本连贯的联系,也因此舍弃了许多真正让荷马时代显得如此不同的东西,其中包括无处不在的神圣气息,以及与之相伴的独特道德体系。
我原本很好奇,诺兰会如何处理故事中其他带有远古色彩的部分,比如暴力与宗教仪式:动物献祭时鲜血喷涌的场面;怪物在受害者凄厉惨叫中将人活活吞食的超自然暴怒;砍掉手掌和生殖器;对酷刑的依赖;以及人们从残忍复仇中获得的强烈满足感。
他又会如何表现荷马世界中那种极度外放的情绪?比如人们会因为痛苦而撕裂自己的衣服,或者像艾米莉·威尔逊在2017年出版的<奥德赛>译本中所写的那样,奥德修斯“放声痛哭,在悲伤中翻滚”。
还有那些色彩斑斓的幻想场景。例如在第一卷中,雅典娜与忒勒马科斯告别时,“像一只鸟一样飞走,穿过烟雾升入空中”,从而显露出自己的神性。
但诺兰并没有试图把观众带进古希腊人的精神世界。他选择了一种经过精简、几乎接近自然主义的处理方式,将一切驯化、节制,并削去锋芒。
影片中的暴力大多被拍成了缺乏具体质感的普通动作场面。快速剪辑的战斗,只是隐约暗示人物死得十分惨烈;献祭场面只短暂出现,而且干净得如同外科手术;复仇既没有多少鲜血,也缺少恐怖感,执行起来极为克制;泪水带着煽情片式的精确,从人物的一侧脸颊缓缓落下;悲痛则通过现代军人式的沉默和隐忍来表达。
尽管诺兰的创作构想迎合观众,而且带有明显的时代错位,他仍以强劲的自信和无可挑剔的清晰度将其推进。
电影对白简短、现代,让这批知名演员能够在自己最熟悉的表演方式中发挥,也把古代那些充满流光溢彩般复杂性的角色,重新雕琢成轮廓鲜明、质地坚硬的人物。
饰演潘妮洛普的安妮·海瑟薇,拥有与这一处理方式相匹配的锐利目光。在告诉忒勒马科斯,他还不够成熟、无法参加真正的大战时,她借用了一个古典好莱坞式的绝妙动作:先盯着他的眼睛,然后短暂而嘲讽地把视线向下移到他的身体上。
斯巴达国王墨涅拉俄斯由乔·博恩瑟饰演。博恩瑟为这个角色赋予了一种纽约外围城区白人族裔口音,听起来出人意料地合适。
露皮塔·尼永奥饰演海伦。她与墨涅拉俄斯的婚姻显得有些勉强,而她当年的被劫持正是特洛伊战争爆发的导火索。当海伦哀叹自己被当成死亡与毁灭的借口时,尼永奥以一种压低音量、却极具力量的方式,将角色的愤怒推向高点。
约翰·雷吉扎莫饰演被奴役的牧猪人欧迈俄斯。这个人物对奥德修斯忠心耿耿,也极力保护忒勒马科斯。雷吉扎莫身上流露出一种饱经世事的智慧和粗粝沉稳的气质。他内在的高贵,与那些身份显赫却贪婪卑劣的求婚者形成鲜明对比。
萨曼莎·莫顿饰演的瑟西直率强硬,带着一种乡野人物的粗犷气质。她的表演几乎让剧本对原著的改写显得可信。在荷马笔下,瑟西拥有迷人的歌声,是一名危险的诱惑者;在电影中,她却变成了一位喜欢训诫他人、批评社会风气的人。她解释说,自己之所以把奥德修斯的手下变成猪,是因为他们吃东西时“就像猪一样”。
在所有演员中,与诺兰对人物的整体构想结合得最紧密的,是饰演奥德修斯的马特·达蒙。
荷马笔下的奥德修斯以足智多谋、善于谋划而闻名。但在这部电影中,他显得朴素而直接,是一个粗犷、务实的战术家,而不再是那个更富创造力、行动更加活跃,同时在道德上也更值得怀疑的人。
这个角色原本需要一种既强健又圆滑、既有力量又变幻莫测的表演。但达蒙遵循诺兰的设定,将奥德修斯塑造成一个不动声色、背负重担的人。
那么,奥德修斯背负的究竟是什么?
为了界定这位英雄的困境,进而塑造他的性格,诺兰大胆扩展了<奥德赛>中只是被顺带提及的内容,把它们变成电影中的重要场面。
其中最关键的,是特洛伊木马,以及奥德修斯在这项计谋中发挥的领导作用。在诺兰的版本里,木马成为整个故事的核心:它塑造了奥德修斯的性格,也通过此后漫长的漂泊,决定了他一生的走向。
特洛伊人毫无怀疑地把木马运进城内,以为这是一件宗教祭品。但藏在木马内部、由奥德修斯率领的少数希腊士兵趁夜打开城门,让大批希腊战士涌入城中,将特洛伊彻底摧毁。
电影把奥德修斯描绘成一个长期为这项计谋深感内疚的人。他认为,自己将一件表面上的礼物变成致命武器,违反了宙斯所规定的待客之道。
影片还暗示,奥德修斯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他多年的漂泊,也代表着他多年无法重新融入战后生活。
他被卡吕普索扣留七年,几乎以囚禁情人的身份被带上她的床,又在她喂食的忘忧莲作用下变得麻木。卡吕普索声称,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在治疗他。
她对他说:“那时候的你,还没有准备好回家。”
以这种方式对奥德修斯进行心理分析,让<奥德赛>拥有了一种容易理解和消化的现代感——看吧,古希腊人其实也和我们一样。
但它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原著丰富的细节和复杂的社会结构。恰恰是这些内容,才使阅读荷马成为一种如此鲜活、直接而有生命力的体验。
电影压低原作中大量残酷情节,也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净化和删改。这其实是在尝试为现代社会重新“拯救”奥德修斯,把他塑造成一个既值得同情、又具有悲剧色彩的英雄。
因此,电影里容不下荷马史诗第九卷中的那个奥德修斯。在原著里,他若无其事地向一位主人讲述自己旅途中较早的一站:
“我洗劫了那座城,杀死了男人。我们带走他们的妻子,并把他们的财物平均分掉。”
我不会剧透电影的结局,但它并不是原著中的那个结局。这个改写大胆得令人兴奋,野心很大,具有鲜明的社会意识,却最终没有得到充分展开。
作为导演,诺兰似乎在情节、对白、表演、自然景观、场景、陈设和服装上投入了远比影像本身更多的注意力。
电影的大部分画面都以一种中性的方式记录剧情,很少展现出足够鲜明的风格和质感,让人感受到导演对银幕世界有一套完整的美学构想。
诺兰在<信条>和<盗梦空间>等科幻作品中,曾展现出强烈得多的视觉冲击力。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电影所构建的世界,在文化和精神层面都与现代社会保持着连续性。
相比之下,<奥德赛>这种朴素的现实主义风格,似乎与诺兰试图将一种无法被简化的古老精神加以理性化的努力密不可分。
观看诺兰的电影时,我不断想起皮埃尔·保罗·帕索里尼拍摄的两部古希腊题材作品,并对它们产生了更深的敬意:<俄狄浦斯王>(1967)与<美狄亚>(1969)。后者由玛丽亚·卡拉斯主演,也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出演剧情长片。
在这两部作品中,古典时代令人不安的残酷,与一种崇高的视听体验彼此呼应。这种视听上的崇高,也准确反映了电影所依据的悲剧作品本身的诗意——两部电影分别改编自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作品。
帕索里尼对青铜时代生活中暴力与神秘色彩的强调,还延伸到规模宏大的宗教仪式,包括活人献祭。这些场面既像经过精密设计的舞蹈,也带有一种人类学式的观察,而影像本身的高度形式化,与银幕上的行动完全融为一体。
诺兰则受到现代道德自我约束力量的推动,把一部史诗拍成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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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yssey 2
马克达蒙把诡谋狡诈的奥德修斯演成了呆萌暴力还失忆的杰森伯恩,一张不知所措的脸贯穿三小时。诺兰是不是把盒马鲜生上半场的英雄阿克琉斯和下半场的诸葛奥德修斯搞混了?原著上半场是英雄世盖,下半场是再无英雄,荷马史诗是西方文化的源头,诺兰这个伦敦大学文学院怎么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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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执导的新片《奥德赛》(The Odyssey)——引发海啸般的争议。
预告片曝光后,网络迅速掀起激烈的争论,就连马斯克也忍不住三番五次的出来发声。
起因是黑人女演员露皮塔·尼永奥(Lupita Nyong'o)饰演了引爆特洛伊战争的绝世美女——海伦(Helen of Troy)。
不少观众认为,这一改编彻底击垮了人们对经典形象与文化语境的认知。
为什么这次争议比以往更激烈?
要知道,这可是诺兰在《奥本海默》大获成功后,砸下2.5亿美元(折合将近18亿人民币)巨资、全片采用70mm IMAX胶片实拍的顶级史诗巨作!
大家原本对它的“神话质感”抱有极高的期待,结果这次颠覆性的选角,直接给观众的认知带来了巨大的反差!
首先,它触及的是故事最核心的叙事逻辑。在希腊神话与荷马史诗中,海伦被称为“The face that launched a thousand ships”,意为值得“令千艘战船启航决战的绝世容颜”。
她不仅是斯巴达王后,更是特洛伊战争爆发的关键象征。正因为她被视为全希腊最美的女人,希腊联军才倾尽举国之力远征特洛伊,整整苦战了十年。
因此,在很多观众看来,当这一经典形象被彻底颠覆后,这场战争以及这部电影,都失去了赖以成立的叙事动机。
其次,是文化语境的强烈违和感。
《奥德赛》虽然属于神话史诗,而非现实历史,但其人物塑造与文化背景深深植根于古希腊文明与爱琴海的世界。
当一部电影首先引发的不是剧情讨论,而是“政治正确”和意识形态的争议时,它本身的艺术价值就已经被大大削弱了。
真正让更多影迷感到失望的,并不仅仅是一次选角,而是因为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
从《星际穿越》到《敦刻尔克》,再到《奥本海默》,诺兰长期被视为仍然坚持电影工业品质与历史质感的大导演。
也正因如此,许多观众对他的作品抱有稳定的预期。但《奥德赛》的换角风波,则彻底动摇了这种期待。
艺术,还是迎合?
持批评观点的人认为,艺术的核心在于对经典的尊重与再创造,而不是为了迎合某些观点而任意篡改。
当作品讨论的焦点从电影本身转向身份与立场时,它就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艺术轨道。
顺便谈谈他的《敦刻尔克》:
历史上,敦刻尔克海滩一度聚集约40万盟军士兵,其中包括21.5万英军,以及12万以上法军与比利时军队。
但在电影中呈现的海滩场面,却显出“极大偏差”的相对空旷。
画面中的士兵数量,从视觉效果来看甚至不足千人规模,与真实历史形成明显落差。
虽然电影不是历史,但至少应该尊重历史的真实。
再加上诺兰标志性的多线叙事结构与持续压迫式配乐,使得部分观众认为,形式感大于内容本身。
一个曾经被奉为“最后坚守”的艺术家演,为什么会拍成这样?在我看来,无非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商业逻辑。
通过压缩成本与空间表达,在有限资源下制造宏大叙事的错觉,以实现商业最大化回报。说得直接一点,就是用更少的投入,割更多的韭菜。
第二,是创作自信的膨胀。
当一位导演开始相信自己已经“牛逼”到可以凌驾于历史之上时,作品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荒诞”的认知。
风格本身没有问题,但当风格开始削弱真实历史的存在时,它也会同时削弱作品的说服力。
记得我看他拍的《星际穿越》,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能感受到那种宏大、克制而纯粹的、属于电影的力量。🎞️
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那是诺兰最伟大的作品之一。
对于那些曾经打动我的电影,我依然深怀敬意。
但与此同时,面对他花费了2.5亿美元(近18亿人民币巨资)打造的“政治正确”、同时还有点不伦不类的电影——克里斯托弗·诺兰,已经很难让我回到过去那种对他的、纯粹的期待之中。
最后一句话:最高级的艺术,应该是解构神话,而非篡改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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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德赛》里,最让我感动和难过的一个片段之一,是一只等待了主人二十年的老狗。
奥德修斯经历多年的战争,终于回到故乡。为了夺回自己的家,伪装成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他的妻子没有认出他,家中的求婚者没有认出他,曾经熟悉他的人也从他身旁经过。
只有一只狗认出了他。
它叫阿尔戈斯(Argos),是奥德修斯从小养大的猎犬。
奥德修斯离开家乡、前往特洛伊时,它还年轻而矫健。二十年后,它已经衰老不堪,无人照料,躺在粪堆旁,满身跳蚤,奄奄一息。
可是当伪装成乞丐的奥德修斯从它面前走过时,它仍然认出了自己的主人。
它已经没有力气站起来,只能微微垂下耳朵、摇动尾巴。
奥德修斯也认出了它,却不能暴露身份,只能转过脸,悄悄擦去眼泪。
阿尔戈斯终于等到了主人。
确认他还活着、终于回家之后,它闭上眼睛,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这个故事出现在荷马史诗《奥德赛》第十七卷。大约三千年来,人类一次又一次地讲述它,或许是因为我们始终无法完全理解:
一只狗为什么能够等待一个人二十年?
它不需要解释,不需要承诺,甚至不需要主人仍然记得自己。它只是忠诚地守着一段关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也让我再次想起旺旺。
她同样温顺、信任人类,却和三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一起,被人以突破人类底线的残忍方式折磨、杀害。
阿尔戈斯的故事流传了三千年,说明人类很早就懂得被动物忠诚地爱着,是多么珍贵。
可是三千年后的今天,仍然有人把一个无法反抗的生命当作取乐和泄愤的对象;更令人寒心的是,周围的人甚至可能将这种残忍视为一件“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小事。
一个人真正的品格,往往不体现在他如何对待强者,而在于他如何对待那些无法给他带来利益、也没有能力反抗他的生命。
我们会观察一个人如何对待服务员、保安、清洁工和其他弱势者,因为当权力关系不对等时,他的态度最接近未经修饰的本性。
一个社会也是如此。
一个社会如何对待动物,不只是动物福利问题,更是它如何理解弱者、权力、暴力与生命尊严的一面镜子。
如果对动物施加极端暴力可以不受约束,如果旁观者逐渐习以为常,那么被侵蚀的绝不只是动物的安全。
它会一点点改变人们对痛苦的敏感、对暴力的容忍,以及对生命本身的敬畏。
爱护动物,不只是因为它们可爱、忠诚,或者能够陪伴我们。
而是因为文明的意义之一,就是强者愿意克制自己的力量,保护那些无法保护自己的生命。
阿尔戈斯等了奥德修斯二十年。
旺旺却没有等到人类给予她最基本的善意。
我们纪念她,不只是为了替一只狗悲伤,也是为了追问:
我们究竟想成为怎样的人,又想生活在怎样的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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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兰这个蠢货,让「奥德赛」这部伟大史诗蒙羞
海伦,这位绝世美女,整个西方历史对美的想象,竟然让他偷走了,他竟然把海伦偷换了肤色
荷马和荷马时代都被篡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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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树问诺兰的是,古希腊无赎罪概念,诺兰《奥德赛》的赎罪概念是来自基督教。此人却把诺兰《奥德赛》等同于荷马《奥德赛》,大批仲树无古典学常识,解释古希腊史诗无基督教赎罪概念,批得莫名其妙,解释得牛头不对马嘴,智商不满80,却能洋洋洒洒写长文,自以为懂古希腊文化,中国文科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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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大家觉得《奥德赛》 和《西游记》有相似之处吗?
一部是古希腊诗人荷马流传近三千年的史诗;一部是通常归于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中国神魔小说。
一个向西,一个向东;一个回家,一个取经。
但它们讲的,都是人类最古老的故事:一个人离开熟悉的世界,穿越诱惑、苦难与死亡,最后成为另一个自己。
奥德修斯参加了十年特洛伊战争,又在海上漂泊十年。他对抗独眼巨人,逃离女巫与海怪,拒绝女神给予他的永生,只为了回到伊萨卡,见到妻子佩涅洛佩和儿子忒勒马科斯。
唐僧师徒则从大唐出发,一路向西,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为了抵达灵山、取得真经。
表面上,他们都在穿越一个充满妖魔、神灵和未知力量的世界。但两段旅程的方向,恰好相反。
《奥德赛》是一场回归,《西游记》是一场求取。
奥德修斯真正的问题是:经历了战争、杀戮、欺骗与漂泊之后,一个人还能不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一个战士如何重新成为丈夫、父亲和国王?
所以,《奥德赛》不是简单地寻找一个地理意义上的家。
奥德修斯一路失去船只、财富、同伴,甚至失去作为英雄的外表。回到故乡时,他不再是身披铠甲的胜利者,而是一个无人认识的乞丐。
他必须在一切被剥夺之后,重新回答:如果没有荣誉、权力与他人的承认,我还是谁?
《西游记》提出的则是另一个问题:一个充满欲望、愤怒、执念和反抗精神的人,如何学会约束自己,完成一件比个人自由更大的使命?
孙悟空一开始已经足够强大。
他会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敢闯龙宫、改生死簿、大闹天宫。他缺少的从来不是能力,而是边界。
所以他的成长,不是变得更强,而是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强大。
紧箍咒因此是一个很有东方意味的象征:真正的修行,不只是打败外面的妖怪,也是驯服内心的骄傲、愤怒与冲动。
奥德修斯的力量是智慧,孙悟空的力量是反抗;但两个人最终都必须学会,力量本身并不能带他们抵达终点。
这也体现了两种不同的英雄成长。
《奥德赛》更接近一个人的身份重建。它关心个人怎样抵抗命运,在混乱中保持意志,最终夺回自己的名字、家庭与秩序。
《西游记》则是一场集体修行。
唐僧有信念,却缺少辨别危险的能力;孙悟空有能力,却缺少克制;猪八戒代表欲望、懒惰与世俗人性;沙僧沉稳可靠,却缺少主动性。
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
他们必须彼此拖累,也彼此成全。取经成功,不是因为出现了一个完美英雄,而是因为几个各有缺陷的人,终于学会共同完成一件事。
这或许也是两部作品最有意思的区别:奥德修斯必须证明,即使所有同伴都已失去,他仍然是奥德修斯;唐僧师徒则必须明白,没有彼此,任何一个人都到不了灵山。
两部作品中的苦难,意义也不完全相同。
在《奥德赛》里,神灵常常像不可预测的命运:海神波塞冬因为愤怒阻止奥德修斯回家,雅典娜则不断保护他。人在诸神的冲突之间求生,依靠的是智慧、忍耐与选择。
而《西游记》的九九八十一难,则带有更明确的修行意味。许多妖怪甚至是神仙的坐骑、童子或宠物。苦难看似偶然,背后却往往属于一套更大的秩序。
西方史诗中的英雄,常常通过对抗命运证明“我是谁”;中国式修行则更常追问,如何克服执念,成为“我应该成为的人”。
当然,我们不能把它简单概括成“西方个人主义、东方集体主义”。《奥德赛》同样重视家庭、忠诚与社会秩序;《西游记》也塑造了孙悟空这样极具个人意志和反抗精神的英雄。
但把它们放在一起看,会发现两种很动人的生命方向:
有些旅程,是为了回到自己所属的地方;
有些旅程,是为了抵达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
一个人可能需要像奥德修斯一样,穿越世界,才知道自己真正想回到哪里;也可能需要像孙悟空一样,离开花果山,才知道自由并不只是“谁也管不了我”,而是拥有力量之后,仍然能够选择责任。
美国神话学家约瑟夫·坎贝尔后来将这类故事总结为“英雄之旅”:离开熟悉的世界,接受召唤,经历试炼、死亡与重生,最终带着某种礼物归来。
但《奥德赛》和《西游记》也提醒我们,英雄之旅并不只有一种。
奥德修斯带回的是经历战争之后,对家庭、秩序与归属的重新理解。
唐僧师徒带回的是真经,也是每个人在漫长修行中被改变的自己。
《奥德赛》问:经历一切之后,你还能回家吗?
《西游记》问:经历一切之后,回来的还是原来的你吗?
而我们普通人,每个人的一生,或许都同时走在这两条路上:一边寻找归属,一边成为自己。
你在哪条路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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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奥德赛》的电影,里面有一个非主角的角色,也特别有趣 - 女巫Circe,中文通常译作《喀耳刻》。
在荷马《奥德赛》中,Circe只是奥德修斯漫长旅途中的一个章节,但是后来有作家Madeline Miller专门写了一本书,讲述这位奇女子的人生故事,非常值得对神话故事和有浪漫心的读者一看。
喀耳刻是太阳神赫利俄斯(Helios)与海洋仙女珀耳塞(Perse)的女儿。
她虽然出生于神族,却没有父亲的光芒,也没有母亲和兄弟姐妹的美貌与力量。她的声音近似凡人,在诸神眼中,她软弱、笨拙、不够漂亮,从小被家人忽视和嘲笑。
但她有一个与众神不同的地方:她对凡人的痛苦有感知。
她看见普罗米修斯因为把火种带给人类而遭受惩罚时,偷偷给他送去食物。诸神崇拜力量、永生与统治,喀耳刻却被脆弱、短暂而有勇气的凡人吸引。
后来,她发现自己拥有的不是与生俱来的神力,而是一种必须通过劳动、观察和学习获得的力量 — 巫术。
她可以从花草、药物与大地中提取魔力,改变生命的形态。因为用魔法把情敌斯库拉(Scylla)变成海怪,她被父亲永久放逐到埃埃亚岛(Aeaea)。
表面上,这是一种惩罚;实际上,放逐反而成为她自由的开始。
在远离众神的孤岛上,她第一次不再需要取悦父亲、争取认可,也不再生活在兄弟姐妹的羞辱之中。她开始学习、试验、失败,再重新尝试,最终成为一位真正强大的女巫。
那她为什么把男人变成猪?
在荷马《奥德赛》第十卷里,奥德修斯的船员来到喀耳刻的宫殿。她招待他们吃喝,然后用魔药将他们变成猪。
神使赫尔墨斯(Hermes)给奥德修斯一种名为 moly 的神草,使他不受魔药控制。奥德修斯拔剑威胁喀耳刻,她最终恢复了船员的人形。后来,奥德修斯与她成为情人,并和船员在岛上生活了一年。
但荷马几乎没有解释:喀耳刻为什么这样做?
作家Madeline Miller 正是从这个没有被回答的问题出发。
在小说中,喀耳刻曾经善意接待一群来到岛上的水手,却在他们发现岛上没有男性保护她之后遭到强暴。从此以后,她开始提防来到岛上的男人,并将心怀恶意者变成猪。
这并不是荷马原著里的明确情节,而是 Miller 为这个古老神话所作的现代重写。但它改变了我们看待喀耳刻的方式:
她或许不是把无辜男人变成野兽,只是让隐藏在文明外表之下的野兽,显露出原形。
小说家 Madeline Miller 也曾解释,喀耳刻代表了男性社会对女性力量的恐惧:一个女人一旦不再任人摆布,便很容易被称作“女巫”或“怪物”。
电影中没有提到,但是书中也提到了她与奥德修斯的关系。
奥德修斯与其他男人不同 - 他机敏、勇敢,也深受战争创伤。他理解喀耳刻的孤独,喀耳刻也看见了英雄光环背后那个疲惫、残缺、渴望回家的人。
两人相爱并共同生活了一年。
但是奥德修斯终究选择离开,因为无论岛上的生活多么安逸,他真正想要的仍然是故乡伊萨卡、妻子佩涅洛佩和儿子忒勒马科斯。
对喀耳刻而言,这段感情最重要的意义,不是“她有没有留住奥德修斯”,而是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却没有把占有当作爱。
她帮助他前往冥界,告诉他如何通过塞壬、斯库拉和卡律布狄斯的危险海域,最终让他离开自己,继续回家的旅程。
这是她与卡吕普索(大美女查理卡梅隆饰演的角色)最大的不同:卡吕普索因为爱而囚禁奥德修斯;喀耳刻因为爱而放他走。
小说最终写的不是女巫,而是自由
在小说后半部,喀耳刻生下她与奥德修斯的儿子忒勒戈诺斯(Telegonus)。她曾经是被忽视的女儿,后来却成为一个孤独、恐惧、竭尽全力保护孩子的母亲。
儿子长大后离开小岛寻找父亲,却在冲突中意外杀死了奥德修斯。这段情节主要来自后来的失传史诗《忒勒戈尼亚》,并不在荷马《奥德赛》的正文中。
最终,奥德修斯的妻子佩涅洛佩和儿子忒勒马科斯来到喀耳刻的岛上。几个原本应该互相仇恨的人,却在共同面对奥德修斯留下的创伤时,开始真正理解彼此。
喀耳刻最终爱上了忒勒马科斯 (这点的确也很Greek哈哈)。
她也作出了最重要的选择:放弃永生,成为一个凡人。
因为她终于明白,生命之所以珍贵,恰恰是因为它会结束;爱之所以有意义,也正是因为我们可能失去。
所以《Circe》真正讲述的不是一个女人如何获得魔法的故事,而是一个被家人否定、被权力放逐、被男性叙事描述成怪物的女人,如何停止等待别人的认可,重新定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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