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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离岸信托个税事项: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20%税率 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24日发布公告,明确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根据公告,居民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次发布的公告对离岸信托设立环节、存续环节和终止环节的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分别予以明确。例如,在设立环节,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装入财产的市场价值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再如,在存续环节,对于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根据收益性质分别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同时,公告明确了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并对发布前已设立的离岸信托未缴税款的申报缴纳作出了规定 根据公告,设立超过3年的离岸信托,不再追征设立环节的税款;存续环节的收益,不论设立时间均需申报,但给予3个月的申报宽限期,宽限期内申报免于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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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国主要税种收入中,#证券交易印花税、##印花税# 和 #个人所得税# 收入增长最快,同比分别增加99.2%、38.0%和14.9%;#土地增值税、##契税# 和 #耕地占用税# 收入则分别下降15.3%、14.5%和4.0%。支出方面,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债务付息支出分别增长9.8%、7.0%和5.2%;节能环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下降11.9%、6.9%和6.8%。 来源:#边际Lab# x #FinGraph财经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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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说的你好像有离岸信托一样
【四张个税脸谱:8%的人缴个税,收入居全国前10%贡献九成以上】2025年,全国14亿人口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超过1.1亿,占总人口约8%。在个税纳税申报人员中,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比超过九成。其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缴纳的个税却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 这组数据说明,中国个税真正的缴纳主体高度集中:少数高收入群体,承担了绝大部分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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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两部门宣布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月底, @circle 获得OCC批准成立国家信托银行。那么,它是否有机会承接这波可能外流的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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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信托迷阵:一份税务公告,如何终结中国高净值人群十余年的跨境避税时代?7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不足三千字,却在高净值人群中,引发剧烈震荡。这份文件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离岸信托设立、存续、终止清算三大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则,统一适用20%税率,并将追溯期延伸至2023年1月1日。 换言之,过去十余年间,中国高净值人群依托离岸金融中心的低税率与信息壁垒搭建的跨境避税架构,在一纸公告面前宣告终结。据多家财富机构测算,中国居民实际控制的离岸信托整体资产规模在2.3万亿至2.7万亿元之间,存量设立户数约9400至11000户。这个体量相当于2至3个普通地级市全年GDP之和。 一个万亿级灰色地带 在过去十余年间,离岸信托几乎成为中国顶级企业家的标配。据公开资料,马云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持有阿里巴巴股份,市值约1119亿元;刘强东在京东上市前将所持100%股份装入离岸家族信托,当时价值超333亿元;雷军将65.78亿股小米股票(约560亿元)托管于香港离岸信托;黄峥转入约882亿元,王兴转入约188亿元。 2023年,中国高净值人群的离岸信托规模突破20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万亿元),五年间激增约300%。开曼群岛注册处2026年一季度数据显示,新增注册的特殊目的公司中,37%的最终受益人系国内高净值人群,同比增长12%。他们为什么如此热衷?答案并不复杂。离岸信托的避税逻辑,核心有三层: 1.装入即"冷冻"。个人将股权、房产等资产转入离岸信托,法律上所有权转移给境外受托人。在此前的规则框架下,这一转移行为是否构成应税的财产转让,界定模糊。于是,数以亿计的资产增值被"冷冻"在信托架构内,分文税款无需缴纳。 2.不分配即不纳税。这是离岸信托最精妙的设计,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投资收益,只要不分配给境内受益人、不汇回境内,税务机关事实上难以掌握信息,也就无从征税。资产在离岸账户内利滚利,而国内的税单上干干净净。 3.多层架构做掩护。个人→BVI公司→开曼信托→底层资产,多层嵌套将"控制"比例稀释至25%以下,既避开关联交易监管,又令税务机关难以穿透认定实际控制人。 十年织网:从CRS到金税四期 这份公告的出台,并非突然袭击。它的背后,是一套运转了十年有余的全球信息交换网络。2014年9月,OECD在G20峰会发布共同申报准则(CRS),旨在通过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打破跨境信息壁垒。同年,中国在G20峰会承诺实施CRS。2015年7月批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为CRS实施奠定法律基础。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完成CRS国内落地规则。 2018年9月,中国首次与101个国家和地区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覆盖离岸信托、离岸公司账户、境外保单等。截至2026年,全球已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实施CRS,累计交换超过1.5亿个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 📌 CRS是什么?CRS并非直接的征税规则,而是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它是税务机关的"千里眼",而非纳税人的"紧箍咒"。在CRS框架下,离岸信托会被归类为投资机构或消极非金融实体,触发控制人信息报送——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保护人均被视为控制人,其身份信息与账户余额、年度收益一并交换至税收居民国税务机关。 这意味着,税务机关虽不能通过CRS直接获取信托内部的利润留存明细,但可以通过账户余额的年度变动推断利润留存情况。若账户余额逐年增长,而纳税人申报的境外所得极少,将构成明显的异常指标。 数据已经开始产生威力。据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6月发布的涉税数据,2026年前5个月,居民个人境外收入累计补缴税款约130亿元。该数据直观表明,CRS信息已不再"躺平",而是被拿来与纳税人的国内申报记录逐笔比对。 与此同时,国内的监管基础设施也在升级。金税四期实现了税务、银行、外汇、海关、市场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对境内个税零申报但境外有大额资产的高净值人群自动预警。外汇管理部门同步核查离岸信托资金出境的合法性,严查非法转移资产与逃汇行为。 2025年初,上海率先启动离岸信托专项核查;2026年3月起,江苏、深圳、北京、广东等高净值人群密集地区密集跟进,形成多区联动监管,开展集体约谈和逐户核查。202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确认将利用CRS等机制加强境外所得监管,为地方行动提供政策背书。 三刀切断避税链条 《公告》的核心设计,可以用"三刀"来概括——分别切入离岸信托的设立、存续、终止三大环节。 🗡️ 第一刀:设立环节,装入即征税《公告》第三条明确,居民个人将股权、股票、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装入时的市场价值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这意味着什么?假设刘强东2014年装入信托的333亿元京东股份,按粗略估算,设立环节理论应缴税款约66.6亿元;雷军560亿元小米股份,设立环节理论应缴税款约112亿元。 🗡️ 第二刀:存续环节,不分配也要交税《公告》第四条明确: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及其持有、控制、管理的境外实体,在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以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按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换言之,"钱在信托里待着不动,也得交税"。配套细则同样严厉:转让损失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减;"财产转让所得"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互不抵减;受托人报酬、信托管理费、法律服务费、投资顾问费等各项费用,一律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 第三刀:终止环节,清算收益一网打尽《公告》第五条规定,居民个人离岸信托终止时,以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 反避税条款——更具穿透力《公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明确了三项核心规定:一、个人通过其他个人或组织装入财产,但财产实际由该个人出资、负担、控制的,视为该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二、离岸信托未分配收益以及囤积在其控制的境外实体的收益,全部纳入征税范围;三、居民个人转为非居民个人当日,须按信托财产市价减原值进行清算缴税——这实质上是一道"信托版离境税"。 此外,《公告》第十二条规定,离岸信托为个人还债、担保、代付学费房贷、低价转让房产等行为,一律视同向关联居民个人分配,按市价计算所得缴纳20%个税。换言之,"钱在信托里、人在国内花"的模式,同样被封堵。 被击穿的信托 在《公告》出台之前,离岸信托的"保险箱"神话已被多个案例击碎。 📋 张兰案——1.42亿美元信托被击穿2014年,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将1.42亿美元资产装入BVI离岸信托,意图隔离企业经营债务。2022年,新加坡法院认定张兰"实际控制信托资产",信托独立性丧失,判决信托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税务部门另追缴税款及罚款合计1.4亿元。 📋 许家印案——23亿美元信托被撤销2019年,恒大债务危机爆发前夕,许家印将23亿美元资产转入离岸信托。2025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该信托属于"欺诈性资产转移",信托无效,23亿美元资产全部冻结用于清偿恒大债务。 📋 税务稽查案——CRS数据锁定逃税某港股上市公司实控人设立香港离岸信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年累计获得股息分红1200万港元,资金一直留存境外账户,未向国内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依托CRS交换的数据锁定线索,最终当事人补缴个税、滞纳金、罚款合计400余万元。 📋 BVI信托穿透案——补缴近5000万某企业家2020年在BVI设立信托,装入2亿元境内公司股权,意图规避分红个税。2024年CRS信息交换后,该信托被税务机关穿透,需补缴个税超3000万元,外加滞纳金与罚款合计近5000万元。 90天窗口与万亿税源 《公告》第十七条为存量信托设置了90天的补报窗口: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产生的应缴未缴税款,以及2026年1月1日前存续期间产生的未缴收益税款,应在公告实施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不加收滞纳金。 逾期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予以处理并加收滞纳金;属于偷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因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向税务机关备案,可在5年内分期均匀缴纳。 行业保守测算,国内高净值人群离岸信托总规模在1.5万亿至2.7万亿元之间,全链条按20%缴税,潜在税源可达数千亿元。 与此同时,香港《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已于2026年3月刊宪,自2027年1月1日生效后,将强制报送离岸信托委托人、受益人、保护人、实际控制人的全量信息,穿透多层嵌套空壳公司,识别最终受益所有人(UBO)。对无实质经营、被动收入占比超过50%的离岸SPV,金融机构必须穿透至实际控制人。 余波 也需要一句公道话:离岸信托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债务隔离、婚姻财产保护、跨代传承安排、家族治理结构——这些合法功能在《公告》框架下依然保留。公告同时保留了境外已缴税款抵免机制,避免双重征税。 《公告》打击的,是"以避税为唯一目的"的离岸架构,而非正常的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传承需求。 但信号已经足够清晰。当4亿工薪族每月被代扣代缴个税、最高边际税率达到45%时,一部分最富裕的人群却通过离岸架构长期零税负——这种局面,在2026年7月24日这一天,被一份不到三千字的公告画上了句号。 过去十余年,离岸信托是国内高净值人群的"标配"。从今往后,它回归为一个普通的法律工具——有用,但不再神秘,更不再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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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反常识现象:1—5月工业利润涨18.8%,企业所得税却只涨0.2%,个人所得税反而涨12.2%。这期拆解18.8%的真实成色——增长集中在AI链与地缘涨价两个很窄的口径,对税收、就业和内需几乎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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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均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装入财产时,应按市场价值扣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以“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也需由居民个人按年申报。2023 年至 2025 年期间应缴未缴的相关税款,在公告实施后 90 日内补缴可不加收滞纳金,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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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流:赢了全部挣,输了三个月净收入7.14万,折合月薪2.38万,且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2026加密用户税务挑战与高净值用户生存指南》 昨天这个关于数据上报国税局的截图在中文加密圈引发了大量讨论,我浏览了一下各种说法,感觉都不是很完善,今天专门花时间针对中国KYC用户如何规避可能的税务追索做一些总结和建议。 本来中午已经发出,但跟币安的小伙伴进一步沟通后,发现有些重要信息不太准确,所以删除后再次编辑发出。 回答部分来源于Gemni,Grok 和Chatgpt,可能依然有不够准确的地方,请指正。 ~~~~~~~~~~~~~~~~~~ 随着 2026 OECD 推动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正式进入“数据收集年”,对于拥有加密高净值用户来说,那个“只要不出金就没人知道”的隐身时代正步入倒计时。 下面我通过一系列 Q&A 来深入分析 1⃣什么是 CARF? 截图提到的 CARF (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是由 OECD(经合组织) 开发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 目的: 为了应对全球加密货币避税问题。 逻辑: 类似于传统金融界的 CRS(全球税收信息交换)。它要求加密交易所收集用户的身份和交易信息,并自动交换给用户的税务居住地国家。 时间线: 2023年11月,包括英国、巴西、欧盟成员国、开曼群岛等在内的 48个国家和地区 发布联合声明,承诺在 2027年 前完成首次信息交换。这意味着数据收集确实会在 2026年 左右全面铺开。 简单说,2026会是全球加密不交税好日子结束的重要时间节点。之前你可能不需要考虑税务规划的问题,但现在你必须要面对了。 2⃣我在币安的资产信息是否已经被各国税务掌握?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这个,需要分国别而言。 对于CARF成员国而言,答案是肯定的,比如澳洲。目前澳洲ATO无疑已经掌握了澳洲KYC用户的资产和交易信息,如果没有及时报税将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对于中国 KYC 用户还不用紧张,因为中国还没有加入CARF,而且要加入有不少前置条件,至少短期不会开始。 而且根据我和币安小伙伴的核实,币安也不存在账户数据自动分享的可能性, 是“可交换的基本信息”。 这也是昨天币安的小伙伴在多个渠道辟谣的重要原因,流传的截图中是AI自己编纂的信息,并不准确。 3⃣中国大陆如果要加入CARF需要多久 要加入CARF并不简单,前置条件包括: 💙修改需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或出台专项法规,赋予税务机关强制加密资产服务商(CASPs)收集并报送用户身份、交易记录和税务居民信息的权力。 💙资产定性明确:虽然加密货币交易在境内被严厉监管,但从税收角度需进一步明确其作为“财产”的法律地位,以便按“财产转让所得”等科目征税。 💙中国需签署《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多边主管当局协议》(CARF MCAA) 💙技术与行政基础设施建设 参照其他法域(如香港、新加坡、日本)以及此前中国实施 CRS(全球信息交换标准)的经验,整个过程通常需要 3 至 4 年 左右。 比如香港:2024 年底承诺,计划 2026 年完成立法,2027 年收集数据,2028 年 首次交换 所以使用中国KYC的小伙伴短中期内都可以安心,虽然随着全球 CARF 框架的推进,中国为了打击洗钱或增加税收,迟早会加入加密资产信息交换,但我们可以密切关注一下这些前置条件的进展,有相对宽裕的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4⃣加密货币不合法,能收税吗? 这是一个常见误区,之前我讲到这个主题很多人跳出来反驳我,这次我专门多方收集了资料: 不合法并不代表不需要交税。在法律逻辑上,“违法所得”同样在征税范围内。 在中国税法中,并没有规定“只有合法收入才纳税”。相反,打击非法经济活动的手段之一就是追缴非法所得及其对应的税款。 在很多涉及洗钱或非法经营加密货币的刑事案件中,除了没收非法所得,法院和税务部门往往会核算其未缴纳的税款。 早在 2008 年,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过关于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如游戏币、Q币)并加价销售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法律专家普遍认为,由于加密货币在定性上与这些虚拟币类似,税务部门可以参照“财产转让所得”按 20% 的税率对你的差价收益征收个税。 所以,不要想当然。国家真缺钱的时候,你们这个不合法合规的盾牌就是纸糊的。 所以先期待中国能晚点盯上加密收税这块肥肉吧。 ~~~~~~~~~~~~~~~~~ 对于注册地已经在CARF里的小伙伴没有怎么办? 🍀既然躲不了就合理避税 在 2026 年这个节点,简单的“藏”或“买身份”已经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更好的是“税务身份的实质性迁移”。 ❤️最强避风港:阿联酋(迪拜/阿布扎比) 税务优势: 阿联酋对个人投资者的加密货币收益征收 0% 的资本利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操作建议: 通过购买房产(AED 2M,约 54.5万美金)获得黄金签证(Golden Visa)。 核心逻辑: 既然数据迟早要上报给阿联酋税务局(FTA),那你干脆就成为阿联酋的税务居民。当币安把你的数据报给 FTA 时,FTA 看到你是本地税务居民且税率为 0,就不会再把数据转发给中国或澳洲(或者转发了也无所谓,因为你在阿联酋是合法免税的)。 难点: 你必须每年在阿联酋居住一定时间,并获得当地的税务居民证。如果你有小孩,那小孩也得去那边读书,不然你还是中国税务居民。 ❤️性价比最高:泰国(LTR 签证) 泰国为了吸引数字人才,在 2025-2026 年推出了极其激进的优惠政策。 税务优势: 泰国政府宣布,从 2025 年到 2029 年底,个人通过受监管平台交易加密货币产生的资本利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操作建议: * 申请 10年长期居民签证(LTR Visa) 中的“富裕全球公民”类别(资产要求正好是 100万美金)。 核心逻辑: 泰国虽然也参与国际协作,但其国内法目前明文免税。你可以在泰国合规地将 USDT 换成泰铢或美金,这笔钱在国际银行系统中是“完税/免税”的干净资金。 这些尤其对于CEX里的高净值人群值得参考。 其它还有一些方法,就不太方便公开说了。 最后,2026是加密行业全面合规的开始,我们已经享受了十年不交税的好时光了,总会有这么一步的。 应该庆幸的是中国还没有在CARF里,我们还比其他很多国家的小伙伴幸福了,但也得提前开始考虑税务问题,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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