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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有意義的回應不能只停留在事件發生後的憤怒與處罰#
你可能也曾在動態牆上,滑到那支讓人不忍看完的影片,皺了一下眉,心裡罵了一句,然後手指又繼續往下滑。
對我們來說那可能只是好幾天前滑過的其中一則貼文,但對旺旺與牠的幼犬來說,那卻是牠們生命最後、也最痛苦的樣子。
近日,中國廣東揭陽發生一起母犬「旺旺」與其幼犬遭嚴重虐待致死的案件,由於涉案者為未成年人,施虐過程又遭全程拍攝並在網路流傳,這起地方事件迅速演變成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動物保護議題。
憤怒與悲傷,是我們看到這則新聞時最直接的反應,但如果公共討論到此為止,只停在譴責幾名少年,這起悲劇仍然沒有被真正回應。
▍動物無法求救,這正是虐待得以發生的原因
旺旺與幼犬令人難以接受之處,不只是牠們最終死亡,而是施虐者利用了動物無法反抗、無法求援的處境,持續施加傷害,並將過程轉化成炫耀與網路流量。當痛苦被觀看、模仿、轉傳,虐待便可能被進一步放大,這也是我們檢視此類案件時一貫關注的核心:傷害程度不能只用動物是否死亡來衡量。
這樣的權力結構,並不是中國大陸獨有的問題
▸美國麻薩諸塞州的 Puppy Doe 案,促成當地提高虐待動物的法律責任
▸英國警犬 Finn 執勤時遭刀刺傷,一度僅被視為財物損失,案件後來推動立法,讓服務動物的傷害獲得更符合其生命本質的評價
▸澳洲賽犬產業曾被揭發以活體誘餌訓練賽犬,顯示虐待有時是被包裝成產業慣例,而非個人失控
▸臺灣的茶茶案,讓「以寵物威脅」逐漸被納入親密關係暴力的風險評估
這些案例的共通點是,制度改革往往發生在悲劇之後,而不是之前
▍我們認為,旺旺事件真正需要被檢驗的三件事
以協會長期參與動物保護立法與案件觀察的經驗,我們認為旺旺事件不應該只以個別少年的教育處置結束,而應該回到三個更根本的層面來檢驗。
①法律層面:現行規範是否明確禁止故意施虐、虐殺與嚴重疏忽,並讓主管機關具備及時調查、緊急救援與防止再犯的權限,而不是只有在動物死亡後才能啟動程序。
②個案處理層面:當事件涉及未成年人時,是否有跨部門的心理、行為、家庭與同儕環境評估機制,結合教育矯治與再犯預防,而不是僅由家長帶回管教了事。
③平台責任層面:涉及影像拍攝與傳播的案件中,平台是否對助長虐待內容擴散的推薦與收益機制負起責任。
這三個層面,其實也正是旺旺事件目前最欠缺的部分。
中國大陸必須公開說明旺旺事件的處理結果與後續追蹤,並建立明確、完整且全國適用的反虐待動物法律,讓這起事件不再只是一次個案處置,而是成為制度改革的起點。
▍每一次憤怒,都應該留下一項制度改變
動物虐待是全球性的問題,但這不能成為任何國家延後改革的理由,每一個事件都應留下一項制度改變,而不是等到下一個動物受害時再重新憤怒一次。
如果你也認同這個訴求,歡迎到留言區參與國際連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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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改變需要長期而穩定的行動。#
關懷生命協會成立三十年來,持續透過政策倡議、法令監督及公民行動,推動動物保護制度往前走。
歡迎持續關注關懷生命協會,「守護者計畫」及「生命教育長河」計畫將帶您瞭解更多動物保護在法規制度與教育扎根上的長期工作,讓每一次事件不只留下憤怒,也能轉化為持續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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